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2020年考研调剂方法及复试方法
法学院2020年硕士生调剂办法及复试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天津市教育两委、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以及《天津商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今年的具体情况现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执行政策程序、择优保证质量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学院成立由5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负责落实学院的复试工作,包括制定学院的复试工作细则和调剂办法、遴选和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审查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处置突发事件等。
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分四个专业综合面试小组,其中学术型两个组,专业型分法学类和非法学类两个组。面试方式学院选用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钉钉”APP为备用平台。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提交的详细材料请看附件),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生源范围
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生源分别复试。
2.按招生计划生源不足专业接收调剂的考生,学院按照130%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依据初试分数排名确定。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时,有本条第6项加分项者优先;加分项相同时,均取得复试资格。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在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基础上总分降60分,单科不限。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法律(非法学)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6.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英语六级400分以上的分别加2.5分。
四、调剂基本要求
1.要求调剂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且初试总分与单科分数均达到或超过国家公布的A类考生录取控制线。
2.除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外,调剂原则上按130%左右比例确定名额进行差额复试。
3.所有收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要求确认的时间内确认,未在要求时间内确认的,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办法
1.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以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查,包括面试和笔试。(1)专业复试(面试、笔试),笔试科目为民法、刑法、法学理论(2)英语听力及口语(可在面试中安排);
2.成绩计算。初试成绩折合为100分,复试考核成绩为100分,权重计算为:
[(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如考生英语六级在400及分以上或司法考试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其折合后的复试总成绩另分别加2.5分。
其中复试成绩中英语占10%、笔试占10%、面试占80%。
3.工作要求。
综合面试开始前,考生在网上报到,进行考生身份识别比对,确认设备调试正常,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综合面试时,考生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面试试题随机抽取,面试时全屏显示上半身,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六、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复试启动时间、“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以及我校复课日程安排,确定5月16日进行我院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6月底前完成全部复试录取工作。
七、招生计划
民商法学:11人
经济法学:7人
法学理论:7人
宪法与行政法学:4人
刑法学:5人
法制史:1人
法律(法学):20人
法律(非法学):16人
根据实际招生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能在专业间进行调整。
八、法学院咨询申诉渠道为:
部门:法学院
电子信箱:xiaolingshan1991@163.com
电话: 26669783
通讯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 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300134)
附:
考生通过远程面试系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
1.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准考证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
(3)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原件
4.大学成绩单原件(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英语水平测试证书(CET-4、CET-6等)原件
6.天津商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登记表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交《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原件、《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原件
8.加分项目证明原件
9.学习、科研、社会实践获奖情况等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