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理学院2021年考研复试录取办法(含非全日制)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2、学院组成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纪检工作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查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3、复试小组的组成及要求
学院根据本院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总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负责实施对考生的身份识别、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组成应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试小组中安排专人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测试语言为英语。另外每个复试小组配备一名专家组秘书和一名复试秘书,专家组秘书负责现场记录计时和评分统计工作。复试秘书负责考生的身份验证,复试过程的录制和安排考生逐个进场。
4、由学校教学督导组和研究生院组成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检查小组,负责全校各学院在硕士生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查方式,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3、综合评价,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复试工作
(一)招生规模
理学院本次硕士研究生名额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21名。目前已接收推免生情况为物理系10人、化学系41人,本次统考招生规模为化学专业32人,化学工程专业1人;理论物理专业9人,凝聚态物理专业25人,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3人。合计为化学学科74名,物理学科47名,含推免生。
注:此次公布计划仅为根据学院总体计划及各学科生源情况初分计划,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招生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二)资格审查
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
http://202.113.8.92/TGSR/index.action)及时缴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天津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如下:
1、《天津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2、本科成绩单;
3、身份证;
4、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其他材料(详见各学院复试办法要求)。
以上材料均需发送清晰版照片或扫描件至邮箱
166192@tju.edu.cn进行资格审查。邮件名为“硕士+姓名+准考证号+学科+专业”,截止时间3月26日14:00。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可提交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带照片)。
2、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3、是否可参加复试详见各报考学院网上通知。
4、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内容
复试将采取远程面试形式进行,复试考核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外语听说能力:复试专家组将组织专人以对话和提问的形式考核。
专业基础知识:以面试提问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对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概念理解,知识点的运用等。
实践能力:以面试提问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实验操作能力和实践技能。
综合素质:由面试专家组根据考生资料和现场表现,对考生的思政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社会实践,语言表达能力,专业适应性等进行综合评估。
面试全程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为25分钟左右,考生首先进行3-5分钟的自我介绍,然后由专人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最后由各位专家针对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提问。
(四)复试规则
1、复试比例及名单
考生初始成绩不低于学校理科复试分数线即为合格生源,只有合格生源才能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实行差额复试,本次复试各专业分数线为(根据考生情况决定)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为(根据考生情况决定)。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2、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外语听说能力20分,专业基础知识60分,实践能力60分,综合素质60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五)复试纪律
1、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各学院要充分重视对复试小组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学院务必强调复试纪律,确定统一标准,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
4、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严防考务人员知法犯法,严防考生作弊。
5、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规定,不得超越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6、我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六)复试方式
本次复试采用远程复试形式,在家考生需要独自在封闭房间进行测试(不得在教辅机构提供的房间),在校考生可独自在宿舍或者在学院安排的专用房间进行远程复试。考生需提前三天加入复试微信群,并服从复试秘书老师的安排,进行设备测试和其他准备工作。
考试要求依照《天津大学2021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2103/t20210317_319814.htm。
四、录取与调剂
(一)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部)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二)研究生调剂办法
1、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应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并且达到我校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且符合上述条件可申请调剂,考生被录取后仍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相关要求管理;
(6)其余未尽事宜,参照2021年教育部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调剂信息请关注学院通知。
3、对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研究生院将会同院系积极帮助考生办理向外校调剂手续。
五、其他要求
1、依照《天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夏令营通知》的有关招生优惠政策:参加夏令营并考核合格者,报考天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我校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后,可直接参加复试,表现优异者可优先拟录取。
2、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会同学院(部)负责。
3、对进入复试名单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结业生,不含MBA、MPA、MEM的考生),复试时由学院负责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加试采用笔试形式,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为每门1.5~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不及格。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教学、科研或与社会实践领域中表现卓越或做出突出贡献者,在复试中可适当加分。
5、学院网站上会及时公布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数量、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公示内容至少含考生编号、报考(录取)专业和总分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3月13日 学校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月22日 公布复试名单及复试办法
3月22日-26日 复试资格审查
3月28日 面试、录取、调剂
6月 发放录取通知书
注:以上时间可能会根据工作安排适当调整,请关注各学院后续公布的复试办法。
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电话)022-27404118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2-27406405
说明:
请各位考生认真查阅学院复试工作方案,按照学院复试工作安排参加复试,考生可登陆学院或者研招办网站(yzb.tju.edu.cn)及时查看。预祝考生复试圆满成功,圆梦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