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教育学院2021年考研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天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情况,特制定本调剂办法。
一、接收调剂专业
招生专业 拟接收人数 学习方式及类型 拟接收方向
0401Z2 跨文化教育学 3 全日制学术型 相同或相近专业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3 全日制学术型 相同或相近专业
二、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应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并且达到我校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申请跨文化教育(0401Z2)调剂的考生需满足初试考试科目中统考科目为政治(成绩>=50)、英语(成绩>=50),业务课一为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成绩>=180),并且总分不低于340分。
申请教育经济与管理(120403)调剂的考生需满足初试考试科目中统考科目为政治(成绩>=55)、英语(成绩>=55)、数学(成绩>=90),业务课二为教育类或经济类考试科目(成绩>=90),并且总分不低于350分。
具体分数要求请查看我校研招网
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2103/t20210313_319784.htm;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原则上考生初试考试科目及内容与天津大学相关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相同或相近者优先。
5.其余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招生文件执行。
三、调剂流程
所有调剂考试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满足要求且有意向申请我学院调剂的考生,请于3月31日下午14:00之前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学院视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接收申报时间),尽快将“天津大学教育学院”选为第一志愿调剂学校。
所有通过国家系统报名,并经过筛选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费收取方式、《资格审查合格单》以及复试所需材料参照《教育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http://soe.tju.edu.cn/index.php/2011-05-28-09-43-08/2013-06-01-14-05-25/2045-2021-3.html)进行准备。
四、调剂复试方案
1.远程复试考生注意事项参考:
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2103/t20210317_319814.htm2.复试流程及内容参考:
http://soe.tju.edu.cn/index.php/2011-05-28-09-43-08/2013-06-01-14-05-25/2045-2021-3.html五、 调剂录取原则
1.调剂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2.调剂复试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同时综合考虑考生本科专业和各方向导师数量。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六、复试纪律
1.保证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3年内禁止报考我校,违规记录同时通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机构。
4.考生需将五官清楚显露,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复试期间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
5.复试过程中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
6.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7.面试过程中如考生意外掉线,可立即重新登录进入会议室,若连续掉线2次或掉线超过2分钟,则该生面试暂停。考生需及时与复试秘书联系确认,重新排队等候,待复试秘书示意后方可再次进入复试,复试秘书需要对考生掉线所处的面试环节及时间进行记录。如考生掉线时处于专业课测试或实验(实践)能力测试的答题阶段,则学生重新进入后,掉线时正在回答的问题作废,考生需要重新抽题(之前所抽题号不能再抽取)并做回答,掉线前复试环节有效;如掉线时处于复试其他阶段,则学生重新进入后,由复试组长视情况决定是按掉线时的环节接着面试或掉线时所处的环节需要重新面试。
8.进入视频复试系统后,手持身份证向面试专家展示正面。
9.考生复试全程,双手置于摄像头拍摄范围内,不做与复试无关动作。
七、其他说明
在疫情防控非常时期,受客观条件限制,为防止弄虚作假,待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学院将进行全面线下审查(包括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及体格检查等方面),对不符合入学条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未尽事项,以学校招生简章及学院招生办法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老师
咨询电话:022-2740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