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年考研复试细则和调剂办法
根据《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此细则及办法。
一、复试原则
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和复试细则、遴选和培训复试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复试模拟演练、组织实施复试、审查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招生信息公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
(一)成立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其他班子成员。
(二)复试小组
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成员由本学科专业的主要学术带头人、研究生导师、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担任。小组成员需相关专业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无亲属参加本学院复试。
对所有复试小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培训, 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三)监督检查组
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纪检委员担任成员,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成立了研究生考务工作组、后勤保障(含疫情防 控)与技术保障组
三、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备注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 学术学位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 5 专业学位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合格生源复试的具体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可能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四、复试形式及安排
1. 复试组织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
2. 复试平台:选用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
复试平台,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3. 复试时间安排:4 月 6 日起开展一志愿及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4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复试录取工作。
五、复试生源范围
1. 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须达 到国家A 类考生复试分数线的要求。
2. 调剂考生:调剂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要求,复试差额 比例为 150 %。生源不足情况下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3.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单科及总分均为各学科门类(类别)A 类考生复试分数线的 50%。
六、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在截止日期前将所有材料扫描成清晰的电子文件后整理成压缩包发送到whj_tz@163.com 邮箱。具体材料包括:
1. 有效居民身份证(如遇考生身份证丢失,可提交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
2. 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 学历学籍材料
(1) 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 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 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 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 证报告》。
(3)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外学历学 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 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
(在个人档案中留存)、《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6.其他材料自定义材料
(1)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纸质版,考生本人手写“我已仔细阅读上述内容, 如在本次考试全部结束前有泄露考题信息等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后果”后,签署姓名和日期)。
(2) 政审材料(档案或工作所在校的人事、政工部门 填写并加盖印章)。
(3) 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项获奖证书
等。
7.符合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证明材料。学院
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名单审核考生资格。8.复试缴费凭证。
七、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1.复试组成
(1)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 面试组成。
①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满分
100 分。
②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考察考生听、说、读的能力,
满分 100 分。
③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研创
新潜力,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 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满分100 分。
(2) 学院在综合面试中采取口述作答的方式完成专业 课笔试内容考察。
(3) 综合面试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备 考期间,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完毕后,考生按抽签顺序 进入复试考场面试。综合面试时间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
安排,每个考生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为 20 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20%+外语听力和口语成 绩×20%+综合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八、调剂
1. 接收调剂专业
(1)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2)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财经商贸方向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报送经复评获准继续授权
的学位授权点 2022 年研究生招生调剂专业目录的通知》, 我校职业技术教育学位授权点经复评通过获准继续授权,可参加 2022 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
2. 调剂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 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本专业(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在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报考 0871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考生达到工学门类分数线也可
调剂到该专业,但优先确定与本专业(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的考生进入复试 名单。
(4) 考生初试科目应与本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数学;职业技术教育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职业技 术教育专业业务课 1 应为教育综合(统考或自命题)。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 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8) 申请调剂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考生前置学历所学专业应与调入专业方向一致或密切相关。
3. 调剂要求
(1)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 调剂服务系统”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享受少数 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2)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校统 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 12 个小时,考
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 36 小时。
(3) 调剂系统开放前在学院官网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学院网址为 http://jgxy.tute.edu.cn/。
(4)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处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
续。
(5)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至普通计
划的考生,须与同批次的考生,按照相关要求排名,择优进 入复试。
4. 调剂程序
(1)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系统并提交调剂志愿。
(2) 学院按照调剂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在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未通过调剂系统并在复试名单中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复试。对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3) 复试结束后,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对拟录取的调剂 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4) 为保障考生利益和招生的公平,调剂系统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限时接受,考生须及时登录系统处理信息。
(5) 第一批复试后有缺额的专业将继续调剂,考生须 及时关注调剂系统缺额情况和学院网页相关通知。
九、录取 1.录取规则
各专业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 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其他条件相同情形下,优先录取复试总成绩高的考生;如遇考生复试、 初试成绩完全相同,优先录取统考科目多的考生;若统考科目部分完全相同,依次比较业务课一成绩、外国语成绩。如考生业务课一、外国语成绩仍相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2.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3. 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及取消学籍的情况
(1) 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
(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 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
取。
(6) 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
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
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8)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在新 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9) 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十、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招生网和学院发布的考生须知等通知,按照要求做好复试准备工作。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
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十一、信息公开
在复试、录取阶段,研究生处会提前在本校网站公布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等信息。学院向考生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在复试前公示 复试名单。研究生处公示全校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
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不予学籍注册。
在公示期间,考生如有异议,可通过申诉渠道向派驻校纪检监察组反映。
十二、咨询申诉渠道
为了方便考生,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咨询和举报电话,负责解答考生咨询并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考生认为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
的,可向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学校将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 人;属于违规违纪行为的,移交派驻校纪检监察组。
1.招生咨询:
电话/邮箱:15122382960/ whj_tz@163.com 2.举报投诉:
电话/邮箱:022-88287039/hebeiguolifa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