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体育学院2022年考研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保障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顺利完成,切实保障考生权益,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本年度招生计划及一志愿考生实际情况,制定《天津体育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接受调剂的专业及名额
接收调剂的专业及名额(全日制)
序号 学科(类别)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调剂录取数 接收调剂名额
1 体育学 体育舞蹈学 学术型 4 8
体育口述史学 学术型 2 4
运动与健康管理学 学术型 2 4
2 教育学
高等教育学 学术型 4 8
特殊教育学 学术型 5 10
课程与教学论 学术型 3 6
职业技术教育学 学术型 2 4
教育技术学 学术型 4 8
4 新闻与传播 新闻与传播 专业型 9 18
二、调剂比例
为保证调剂生源的数量和质量,调剂比例按照调剂计划数的1:2进行调剂。
三、调剂及复试时间
我校第一批调剂开通时间:2022年4月9日9:00-4月10日9:00。复试工作由各二级培养单位组织实施。第一批调剂录取后如有余额计划,后续的调剂工作安排按照本调剂办法的程序实施。
四、调剂基本要求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五、调剂报考要求
体育舞蹈学:初试报考专业门类为体育学(专业代码0403开头)。
运动与健康管理学:初试报考专业门类为体育学(专业代码0403开头)。
体育口述史学:初试报考专业门类为体育学(专业代码0403开头)。
六、调剂原则
(一)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为24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
(二)第三批调剂结束后,如招生计划仍有缺额,由学校统一收回,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后再行分配。
七、调剂工作程序
(一)科研与研究生处通过“调剂系统”公布缺额信息。
(二)考生通过“调剂系统”查看缺额情况,填报调剂志愿。
(三)各二级培养单位审核调剂考生信息,选择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
(四)科研与研究生处对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进行公示,并通过“调剂系统”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五)接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在我校设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六)各二级培养单位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各二级培养单位提交的调剂拟录取名单。
(八)科研与研究生处在“调剂系统”中向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九)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在我校设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八、调剂复试办法
调剂复试录取办法同《天津体育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请考生查看我校科研与研究生处网站的相关通知。
九、联系方式
网址:http://yjsb.tjus.edu.cn/index.htm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2-23016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