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作为研究生招生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等文件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为积极稳妥做好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第二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人文学院成立由学院的主要负责人、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组,负责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复试工作实施方案,遴选复试小组成员,开展对复试小组成员的培训,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审定学院拟录取名单,同时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
第四条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组建5个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5名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指导教师等组成,负责实施具体考核,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由副教授以上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组织考生培训、指导考生提前进行远程复试系统测试等。
第五条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院纪委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复试管理
第六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除推免生外,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第七条 复试分数线划定
1.普通计划分数线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所有初试考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参加我院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2.“退伍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
见《天津工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第八条复试人数比例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第九条考生资格审查
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身份和学籍学历不符合复试规定的考生,不得允许其参加复试。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如果丢失,可提交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尚未取得毕业证(2022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上传自考生准考证;尚未取得毕业证(2022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上传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
(4)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思想政治素质审查:考生需提交签有具体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政工或人事部门公章的《2022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6.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同时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
8.考生需在3月28日12点以前前将资格审查所需全部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学院由专人负责审查材料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考生。
第十条 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在提交审核材料时同步向学院提交加分申请,并提供相关项目的服务合同及考核合格(称职)等相关证明材料。我院将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相关名单或教育部文件相关要求严格审核考生资格,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加分政策请参考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复试办法。材料审核前,请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zhangjinzhu@tiangong.edu.cn。
第十一条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公布
各批次复试前,学院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初试总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我院不做破格复试。
第十二条 考生端设备及环境等要求
请考生仔细阅读学习《学信网复试系统考生端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1)机位配置。考生参加复试须使用“双机位”。“第一机位”从考生正前方采集考生本人音视频信息,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取景范围不能过小,考生正面面容及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内,桌子须紧靠墙壁,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可能与复试相关的物品或资料。“第二机位”要能够采集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位于复试场所远端,与考生后背成45°角,能够拍摄到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复试全程开启。
(2)设备要求。建议考生尽可能使用电脑(笔记本电脑/台式机电脑+外置摄像、麦克风设备)作为“第一机位”复试设备,使用手机作为“第二机位”复试场地监控设备。“双机位”音视频信号采集应清晰流畅。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设备,并保障复试期间设备电量和内存空间充足,连接优质网络,尽量使用有线网络连接和4G以上连接方式,确保设备功能满足学校要求。
考生使用电脑或手机进行视频复试的过程中,视频复试系统要始终全屏显示。考生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须彻底关闭各种可能中断或影响考试的应用程序,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确保设备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因其他应用程序或软件造成远程复试中断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环境要求。复试过程中,考生须保证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远程复试,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考生本人外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时环境亮度合适,光线不能过暗,不要逆光。
(4)保密要求。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复试过程中及复试后,考生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截图、摄录、拍照、录屏、录音复试情况,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通讯交互,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违反规定学生将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有关资格。
(5)仪容仪表。考生复试时须保证视频中本人图像清晰,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耳机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耳部。
第十三条 复试方式和复试安排
1.复试形式:我校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
坚持分批分时、错时错峰的原则。
2.复试时间:
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9-30日。外国语言文学、戏剧影视学学硕3月29日复试。艺术专业硕士(广播电视方向)3月29-30日复试,具体时间由本组答辩秘书通知。请考生在近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包括手机、邮箱等),以便接收关于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的有关通知。考生联系方式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学院将于正式面试前一天进行远程面试系统测试,请考生关注学院官网通知。远程面试系统调试将在3月28日上午8点半后进行,具体时间听从各组秘书通知。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研招调剂系统”)开通后,学院将按照调剂程序分时间段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4月15日前学院将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
3.复试平台:选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复试现场预留应急电话1部,联系方式为:022-83956111(张老师)。
第十四条 复试缴费
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
缴费方式:复试费用须由考生个人在我校财务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缴费网址:https://pay.tiangong.edu.cn/。
缴费截至时间:本批次(一志愿、调剂)资料审核前。
特别提示:各位考生需要先在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后再登录缴费。请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务必将缴费成功截图上传
特别提示:各位考生需要先在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后再登录缴费。请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务必将缴费成功截图上传至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考生调剂阶段如需再次参加我校复试的,可不必重复缴费。
第十五条 复试组成
复试由外国语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四个方面组成。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内容按照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2年复试专业课考试大纲组织命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以具体分数体现,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复试内容及复试成绩
复试试题为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题目,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
(一)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复试成绩构成及考察内容
复试成绩构成:复试总成绩100分,其中专业综合测试占60分、综合素质考核占40分(含外国语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计入总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原则上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长应在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
(二)艺术硕士广播电视领域复试成绩构成及考察内容
复试成绩构成:复试总成绩100分,专业综合测试50分(含专业技能测试30分,专业理论测试20分)、综合素质考核40分(综合素质考察、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等方面)、外语口语测试10分。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计入总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复试重点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察考生对广播电视领域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察外语听说能力等。
原则上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长应在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
(三)戏剧与影视学学科复试成绩构成及考察内容
复试成绩构成:复试总成绩100分,专业综合测试50分、综合素质考核40分(综合素质考察、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等方面)、外语口语测试10分。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计入总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复试重点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察考生对戏剧影视学学科理论知识和研究现状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察外语听说能力等。
原则上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长应在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
第十七条 体检
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办理。
第十八条 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天津工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承诺书》等内容,在所报考学院的所有专业复试全部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第四章 调剂管理
第十九条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两位须相同)。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只接收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5.根据我校人才选拔要求,初试科目为英语(二)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学科(专业)。
6.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既包括来自外单位申请调剂的考生,也包括未被我校一志愿专业录取的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7.考生调剂志愿开放调剂系统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校统一设定,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
8.调剂系统开放前将在学院官网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
9.在受理考生调剂申请时,学院坚持公平、择优调入。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第二十条 调剂程序
申请调剂转入的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的调剂系统,依据人文学院公布的生源余缺信息,参照调剂系统流程提交调剂申请,学院将及时审核考生信息,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及时确认,考生接收复试通知方可参加复试。
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后仍有缺额的专业将继续调剂,考生须及时关注调剂服务系统缺额情况和学院网站通知。
(备注:外国语言文学(全日制)、戏剧影视学学术型硕士(全日制)、艺术专硕(非全日制)均有部分名额可接受调剂)
第五章 录取管理
第二十一条 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计划管理
人文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2022年硕士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以学院网站发布为准。全日制、非全日制之间不能互调计划。
第二十三条 录取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
第二十四条 录取规则
1. 各专业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2. 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 公布录取
人文学院将经考生“确认”的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及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布的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第二十六条 公示结束后,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天津市高招办进行录取检查,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第二十七条 不予录取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相关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八条 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第二十九条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派遣至定向单位就业。定向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留在原单位。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校及天津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推荐以及就业派遣等相关手续,非定向就业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需转入我校。
第三十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七章 监督和复议
第三十一条 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学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检查。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校研招办、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具体方式见本办法。
第三十二条 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我院负责受理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异议。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和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第三十三条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面监督、巡视和检查。
第三十四条 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期限内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我校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研究生院举报电话:022-83955016
学校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22-83955202,83955716
天津工业大学网址:https://www.tiangong.edu.cn/
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http://yjsb.tiangong.edu.cn/
人文学院咨询电话:022-83956123
人文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22-83956524
人文学院网站地址:http://rw.tiangong.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