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信息技术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学院2022年全日制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做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天津市和我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 安全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监督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特殊时期研究生复试相关保障工作, 保证考生和复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规范复试流程,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3. 科学性: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提高导师使用新手段、新技术选拔人才能力。
二、组织管理
1. 我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和领导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 成立专家复试小组,专家复试小组由 5 名本学科专业的主要学术带头人、研究生导师、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担任。复试小组的组成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
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复试主要内容
根据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特色决定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 专业素质和能力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外语听说能力。
3. 综合素质和能力
(1)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包括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2) 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
(3) 人文素养;
(4) 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四、复试的主要形式
复试的主要形式:网络远程复试(选用教育部研招网开发
的网络远程面试系统作为主要操作平台),其目的主要是考核考生的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结构等。
1.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调剂考生只接收初试外语是英语的考生),满分 100 分。
2. 综合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 力进行考核。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满分
100 分。
3. 专业课测试为口试,时间 10 分钟之内,满分 100 分。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
存备查。复试完毕后,学院会及时将复试情况表、拟录取情况表由相关领导签字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五、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差额复试原则,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原则上为本学科、专业招生规模的 150%,对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复试总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成绩×20%+专业课笔试成绩
×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
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确定为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六、调剂工作
对于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少于计划人数的专业接受调
剂生源,有意申请调剂至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单科和总分) 必须达到 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一区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未达到国家分数线要求的考生不得进行调剂。调剂原则如下: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 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 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
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 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七、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先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学院将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今年我院所有专业复试方式均为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通过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在复试当天开考前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验证通过方可进行复试考核。考生请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交如下材料:
1. 有效居民身份证(如遇考生身份证丢失,可提交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
2. 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 学历学籍材料
(1) 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 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 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 在个人档案中留存)、《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送复试通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八、复试时间
复试具体时间安排见复试通知。
九、录取办法
1. 同一专业的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从高到低依次 按照总成绩排名拟录取。优先拟录取一志愿考生。
2. 同一专业同一批次的调剂考生复试结束后立即按总成绩排名拟录取。在总成绩相同,其他条件相同情形下,优先录取复试总成绩高的考生;如遇考生复试、初试成绩完全相同, 优先录取统考科目多的考生;若统考科目完全相同,依次比较业务课一成绩、外国语成绩。该专业该批次调剂复试结束后计划仍有缺额,继续开启下一批次调剂。
3. 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学校确定拟录取后,在研招网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接受待录取后方可完成待录取程 序。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机会。
4. 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分,确定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5.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
行为,不予拟录取。
6.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信息公开
学院向考生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在复试前公 示复试名单。
在公示期间,考生如有异议,可通过申诉渠道向派驻校纪检监察组反映。
十一、咨询及申斥渠道
为了方便考生,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咨询和举报电话,负责解答考生咨询并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022-88181618
信息技术工程学院 022-88181059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22-8819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