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研复试考生须知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请参加我校复试考生关注以下事项。
一、复试方式
我校各招生专业(领域)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自主确定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等方式。具体复试方式请关注各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
二、复试前准备工作
1.考生应随时关注报考学院公布的复试考生名单,注意查收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关于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的有关通知。如初试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不再使用,请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
2.考生需提前准备好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考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3.现场复试考生须关注报考学院确定的复试时间,提前安排行程并做好个人防护。
4.远程复试考生须提前准备好满足复试要求的网络环境与设备。
(1)应在安静、封闭、光线适中且网络条件良好的房间进行面试,房间要保持整洁、干净,除面试必需设备之外不得摆放其他电子设备,并确保面试期间单独在场。
(2)复试时,考生端应采用“双机位”,面试设备可以是带有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推荐使用)、平板电脑、台式机(配有摄像头、话筒和音响)、智能手机。建议使用“笔记本(或台式机)+智能手机”的形式。注意:
①面试前需使用本人手机扫码进行实人验证。
②电脑应退出与考试无关的应用程序,并保证电量充足。
③面试期间,考生应确保用于面试的网络终端的畅通性,并应退出闹钟、音乐等应用程序,关闭微信、QQ等软件的音视频通话功能。
(3)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等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等作为备用平台,具体由报考学院确定,详见相关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考生须提前按要求安装复试所需软件(例如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所需的最新版Chrome浏览器和人脸识别所需的学信网APP等)。
(4)考生如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请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
(5)考生应按报考学院的要求完成网络远程复试的培训。
三、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按照学院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由报考学院进行审查。远程复试可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等平台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进行审查,现场复试审查方式见相关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
2.考生需要上传的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由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加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②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④未取得毕业证(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自考生准考证。
⑤未取得毕业证(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政审表(研招办提供模板,由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模板见https://master.tcu.edu.cn/info/1003/2915.htm。
(6)《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现场复试须提供手写签名的纸质版,远程复试在系统中确认提交。
(7)其他材料:
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
②同等学力考生:CET-4成绩单(不低于425分)。
3.审查结果。考生经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复试。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对伪造证件或伪造相关报考材料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加试课程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报考工程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除外),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面试流程
1.现场复试。现场复试的流程见报考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
2.远程复试。考生可提前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中查看《考生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熟悉相关操作。
(1)考生准备。考生应正确选择所在考场,在面试前须再次实人验证。
(2)考生等候。实人验证通过后,考生进入考场候考页面。
(3)面试开始。考生首先应通过视频向面试专家展示面试场所全景信息。考生面试时应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且双手平放于桌面,双手和头部应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
在每个环节回答问题结束后,考生应向面试专家报告“答题完毕”。
(4)确认拟录取。参加本批次复试的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学校将通过研招网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通知。调剂考生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确认拟录取,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将撤销其拟录取通知,依次递补其他合格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拟录取通知逾期被撤销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如放弃拟录取资格,须提供自愿放弃承诺书。
(5)应急处置。面试过程中如果学校端出现网络故障,当前面试暂停,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进行;如果考生端出现网络卡顿,当前考生面试停止,先进行同批次其他考生面试,待考生端网络通畅后重新面试。
六、复试缴费
1.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
2.缴费方式。远程复试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缴费(学信网因故无法完成缴费,我校将及时开通其他缴费平台),现场复试缴费方式见报考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
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前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方能进行面试。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了解。考生如在复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拟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研究生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材料,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考生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在我校复试工作完全结束前,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等内容。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将通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3.远程复试时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入。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具体事项(如初试成绩要求、面试时间和各专业招生人数等)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复试实施细则等相关通知。
预祝各位考生复试成功,圆梦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