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条件
1.复试分数。初试单科和总分数均达到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2.实行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二、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计划表
招生专业 学习方式 招生计划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20
1201Z2绿色建造与运营管理 全日制 5
020200应用经济学 全日制 8
085900土木水利(专业学位) 全日制 66
125600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全日制 4
125600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4
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全日制 5
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5
合计 117
三、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将于3月26日以后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将于4月6日以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方式
我院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首选复试平台为“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备选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考生须提前安装复试所需软件,并熟悉相关操作。复试现场预留应急电话号码为:13820628962。
五、调剂说明
1.调剂我院公共管理(专业代码为125200)和工程管理(专业代码为125600)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中的相关报考条件。
2.其他调剂条件和调剂要求等参见我校研究生处公布的《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关于调剂的说明。
六、其他说明
1.报考工程管理专业和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在综合能力测试部分要增加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复试程序和要求等其他未尽事宜以《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等相关文件(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为准。
3.根据实际复试情况,本学院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将进行适当调整。
4.本细则如有与教育部、天津市教委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政策不符的事项,以上级政策为准。
七、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2-23773027(办公室)
13174817930(曹老师)
E-mail:jgn@t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