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大学国际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条件
1.初试分数。
(1)土木水利专业、资源与环境专业:
初试单科和总分数均达到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2)建筑学专业、风景园林专业:
①第一志愿考生:初试单科和总分数均达到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②调剂生源考生:初试单科和总分数均达到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且业务课(理论类)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70(150满分),业务课(设计类)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80(150满分)。
2.实行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085900 土木水利 15
085700 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 15
085100 建筑学 15
095300 风景园林 15
三、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将于3月27日以后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将于4月5日以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方式
我院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首选复试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选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考生须提前安装复试所需软件,并熟悉相关操作。复试现场预留应急电话号码为:15222786963。
五、调剂说明
1.调剂土木水利专业的考生,初试专业课须为力学、工程结构类等土木类专业相关核心课程之一。
2.根据外方学校要求,考生在入学报到时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其他调剂条件和调剂要求等参见我校研究生处公布的《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关于调剂的说明。
六、其他说明
1.复试程序和要求等其他未尽事宜以《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等相关文件(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为准。
2.根据实际复试情况,本学院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将进行适当调整。
3.本细则如有与教育部、天津市教委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政策不符的事项,以上级政策为准。
七、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2-23085288(办公室)
15222786963(王老师)
13212119386(丁老师)
E-mail:ise@t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