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是2005年6月经中国政法大学批准成立成立于的非在编科研机构,是目前国内高校中仅见的一所专门从事国土资源法律研究的科研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的宗旨是通过组织有关国土资源研究的专家、学者和国土资源管理的政府官员对中国国土资源立法及其实施问题开展专题研究、进行国际交流、对国土资源执法和司法人员及公众进行国土资源相关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中国的国土资源立法、执法水平,以及通过对相关当事人提供有关国土资源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国环境资源法的实施。 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的建立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1、本中心致力于于把握和研究资源紧张时代的经济社会问题。 土地使用权市场和矿业权市场虽然经过数年发展,但行政力量依然过于强大,市场流通机制和权利保护机制仍面临许多严重问题,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并未显现,仍处于初级阶段。从国际环境方面看,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外开放深度和广度不断加大,国土资源的压力进一步加剧,我国本已全面紧张的煤油电铁等基础资源供给也日益受到国际市场的影响和牵制。我国资源紧张的经济局势要求进行深入、广泛的国土资源研究,尤其是土地、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的研究。 2、本中心力图在国土资源立法和修法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我国现行的国土资源立法主要由《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规定组成。立法简单,强调行政管理,忽视有关权利的清晰界定和权利流转,不符合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因此,《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均酝酿着大规模的修订过程,有关研究需要扎实、深入开展。在制定《物权法》的过程中,土地权利和矿业权如何界定和规范也是核心问题之一,仍需深入研讨。 3、本中心致力于国土资源法学理论的创新。 国土资源历来是国家、人民生存之基础,亦为理论上的恒久主题。为促进和保障我国今后持续稳定发展,在指导思想和具体规则上进一步明确如何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合理、公平、有效地配置土地和矿产资源,引导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市场健康、有序运行,强化管理与服务,切实保护耕地和基础能源、战略能源安全,兼顾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中央利益与地方利益,是急迫的重大理论课题。而中心在国土资源法研究领域具有其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所不具备的优势,有一批学术界、立法机关和行政部门公认的高素质科研人员和领先研究成果,与立法机关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着良好的联系与合作,多次承担重要国土资源法研究研究项目,并具有广泛的国际联系渠道,从而使中心在国土资源的理论创新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 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聘请了著名的江平教授、王卫国教授以及国土资源部开发司贾其海司长,国土资源部法律咨询中心曹树培主任、中国矿业协会傅鸣珂秘书长等实务界官员担当任中心的顾问。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在学校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力图在国土资源研究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咨询顾问李显冬先生。我们真诚地欢迎国内同仁与我们加强联系,为国土资源法律研究的不断进步,做出自己应尽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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