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关于2008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专项推荐免试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8号)和省级主管部门有关通知要求,2008年我校继续开展"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专项推荐免试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学校培养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师资,以此提高农村学校师资学历水平和整体素质。扶贫县及农村学校名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
二、培养方式
应届本科毕业生经推荐免试到培养学校取得教育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学生先到指定的扶贫县农村学校任教3年,取得教学实践经验,再到培养学校学习1年硕士研究生课程,之后回到原任教农村学校边学习、边工作,并完成硕士论文答辩;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后,在原任教农村学校至少继续工作到2013年7月服务期满。
我校推荐的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培养学校为"河北师范大学"。
三、报名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农村教育工作;
(二)200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且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
(三)志愿到扶贫县学校任教,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
(四)本科所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推免名额:5-8名。
五、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07年10月10日-10月16日
(二)自愿报名
具备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自愿报名,点击此处下载《2008年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报所在学院审核,各学院经初选后,对合格的毕业生签署意见并报研招办。
(三)审查公示
我校将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对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学习能力、创新精神、研究能力和特长等方面进行考查,在限定的名额内择优推荐。被推荐的学生名单在本校网站和公众场所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2007年10月25日前,经我校推荐并被省级招办确认的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进行网上报名,11月10日-14日到省级招办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五)签约和录取
2007年10月25日之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扶贫县教育局和农村学校与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的供需见面会,签订《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任教服务期协议书》。培养学校对推荐签约的学生进行复试(含面试),确定录取名单,并在《2008年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登记表》培养学校意见栏内签署录取意见。若未被签约录取的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可于10月25日-31日重新填报统考志愿。
六、有关政策规定
1、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自2008年7月到农村学校报到后,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工资并享受在职教师的各项福利待遇。
2、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自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在培养学校学习。在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等费用按照在校研究生缴费办法执行。其他相关待遇按照在职教师脱产学习的规定,带薪并享受往返交通费补助。
3、符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教师特岗计划)相应条件的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可聘任为特设岗位教师。聘任期间的工资按教师特岗计划有关要求,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符合《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条件要求的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生,任教3年后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河北工业大学研招办
200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