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教育部决定自2009年起,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80人, 欢迎广大考生申请。
一、培养目标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其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入学条件
1、参加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统考考生,主要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可申请调入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
2、拟调剂到我校专业学位相关领域的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及调入专业(领域)所在门类在我校的分数线。
3、原则上只接收初试科目中含有数学科目的考生。
4、其他具体要求及调剂的程序请关注我校调剂公告。
三、复试、录取办法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考生自主选择攻读学术型学位或专业学位,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将增强对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考查、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将根据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素质等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四、证书授予
按照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完成培养计划,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五、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同我校同年级学术型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一致。
六、拟招生的专业领域及招生规模:
专业领域代码 |
专业领域名称 |
所在学院 |
招生规模 |
430102 |
机械工程 |
机械工程学院 |
20 |
430107 |
动力工程 |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12 |
430108 |
电气工程 |
电气与自动化学院 |
25 |
430117 |
化学工程 |
化工学院 |
20 |
430114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学院 |
20 |
430137 |
工业工程 |
管理学院 |
20 |
430105 |
材料工程 |
材料学院 |
18 |
430109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信息工程学院 |
20 |
430112 |
计算机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 |
15 |
430114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10 |
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