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阅拟录取考生人事档案有关问题的说明
1、 拟录取名单中,公布了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及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和邮编,请仔细查阅。
2、 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及档案所在单位地址由考生本人网报时填写(我校在网报须知中已强调该信息的重要
性及填写规范),考生本人应对该信息负责,一般不再允许修改,如确需更改档案单位和地址,请务必于5月
29日17:00前,将档案地址修改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传真至022-60200999(24小时自动接收)。我校将于
5月30日邮寄考生调档函。
3、 以下考生不需要调阅人事档案,无需邮寄或领取调档函: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
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的考生;
工商管理硕士(MBA)考生;
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筛选是根据考生填报的有关信息进行检索得出,如因考
生填报信息不正确导致检索错误,请及时联系研招办,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 以下考生务必自行到研招办领取调档函(领取时间5月28日至6月9日),并前往相关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人事档案存放于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力市场、就业指导中心等单位的考生;
档案单位或地址不详尽无法邮寄且规定时间内未进行修改确认的考生。
5、本校往届毕业生,如档案仍在本校,到研招办领取调档函,到档案室确认本人档案是否存在。
6、廊坊分院考生必须调档。
7、 考生人事档案材料务必于6月30日前由档案所在单位寄至我校学生处档案室,以便进行对该考生的政审录取工作。 逾期未到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8、我校档案室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8号河北工业大学东院学生处档案室,300130,孟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