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热烈欢迎有志青年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国内重点大学具有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06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与我校相关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详情请见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200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办法》。
二、报名条件
1.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应符合《2007年北京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报名条件要求,同时符合我校的相关规定。
2、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a.2005年9月1日以前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c.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全部主干课程(需加盖进修学校教务处的公章),同时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此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2007年8月底以前获本科毕业证书。
3、工商管理硕士(MBA):2004年9月1日以前大学本科毕业或2002年9月1日以前大专毕业者,可以报考2007年工商管理硕士(MBA)。详情向我校经济管理学院索取MBA招生说明。
4、单独考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大学本科毕业以后,工作四年,2003年9月1日以前毕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目前我校只接受与我校签定人才培养协议的国防系统和国有企业集团推荐的人员报考,不接收社会零散考生报名。
5.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办法
1、2007年全国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时间在2006年10月8日—30日,登陆http://www.chinayz.com.cn或http://www.chinayz.edu.cn 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按报名网站提示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认真核对无误后确认报考信息,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教育部及我校招生信息网的有关通知,按时上网提交报名信息。
2、2006年11月10日—14日为现场确认时间,凭网报报名号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确认考生数据。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考生直接到我校研究生报名点现场确认,外埠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到当地设立的报名点现场确认。
3、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用于我校向考生邮寄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以及办理一系列入学前、后的手续,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延误,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考生给我校的所有函、电务必注明考生编号(即准考证号)。
四、初试注意事项
1、全国统一初试时间为2007年1月下旬。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2、 按教育部200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精神,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为4门,分别是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1和业务课2。专业课考试将在初试后以复试的形式考核。
3、我校教育学门类(代码04)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业务课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或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选用全国统一命题;我校金融学专业(020204)的初试业务课2选用401金融学基础(联考)试题。
4、101政治、201英语、202俄语、203日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4数学(四)和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均为全国统一命题,试题所含内容以教育部制订的考试大纲规定为准。
5、初试成绩约三月中旬在北航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查询。
五、复试注意事项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复试内容含专业外语、专业课等相关知识,根据各招生院系的要求,可采取笔试和口试。
2、约三月中旬将在网上公布查询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考生的复试通知,考生自行下载打印,不再邮寄。
3、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往届生需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单(成绩单需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应届生报到时需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我校要求的相关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复试录取。
4、我校按考生所报考的专业进行复试录取,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只作为参考。对报考设有选考科目的专业,考生应在指定范围内选择考试科目,并确保报名信息中选考科目编号及考试科目名称清楚正确。各考试科目所用的参考书见附录(复试参考资料将陆续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参考书可自行到各地书店购买。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航校医院。
七、学习年限
我校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外语语言系和法学院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其它院系学科专业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5年。
八、招生咨询
1、 考生随时查询信息可进入我校主页(http://www.buaa.edu.cn),点击“招生就业”栏目下的“研究生”条目。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公布各招生院系的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初试和复试情况以及与考研相关各类信息。
2、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行政办公楼东楼113室。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010-82316033(语音)或82316674,邮政编码:100083 ,传真:010-82328059。欢迎广大考生来函来访。
九、其他
1、在专业目录中二级学科前面注有“★ ”标记的学科,为我校自主设置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已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批准。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填写一级学科和自主设置学科的名称。
2、 我校各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院系代码 |
院系名称 |
联系电话 |
00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10-82338291 |
002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010-82317231 |
003 |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
010-82317331 |
004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010-82317436 |
005 |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
010-82315043 |
006 |
计算机学院 |
010-82317630 |
007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
010-82317736 |
008 |
经济管理学院 |
010-82315854 |
008 |
MBA办公室 |
010-82317578 |
009 |
理学院 |
010-82317930 |
010 |
生物工程系 |
010-82316427 |
011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010-82316974 |
012 |
外国语言系 |
010-82316230 |
013 |
汽车工程系 |
010-82316330 |
014 |
工程系统工程系 |
010-82313661 |
015 |
宇航学院 |
010-82316532 |
017 |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
010-82338326 |
018 |
土木工程系 |
010-82316111 |
020 |
法学院 |
010-82316137 |
021 |
软件学院 |
010-82338333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00六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