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哪些新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2]13号),200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面临调整与改革:一是入学考试中的初试科目由5门改为4门,保留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以着重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将体现招生单位特色的专业课调整到复试中进行,加强在复试中对考生素质和综合能力的考察。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联考两门业务课及满分值为:综合能力200分,管理100分。
二是非外语专业考生,初试中的外语科目为英语、日语、俄语的,听力测试成绩要计入考生外语成绩总分(英、日、俄语种听力测试满分值20分);非外语专业考生,外语科目为英语、日语、俄语以外的其他外语语种的,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三是初试的政治理论不再分文、理两种试卷;四是扩大高校在硕士生招生工作中的自主权,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34所高校,进行由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给本校的招生规模和考生成绩,自主确定报考本校的考生参加复试分数线改革试点;五是加大差额复试的力度,提高复试有效性,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原则上为本校招生规模的120%左右。
二、2003年研究生招生在什么时间报名?
2002年11月10日至14日。
三、 本市共有多少个研究生招生单位?
本市共有23个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分别是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中医学院、天津理工学院、中国民航学院、天津外国语学院、天津商学院、天津体育学院、天津城建学院、冶金地质研究院、核理化工程研究院、航天部8357所、航天部8358所、国家海洋中心、航海仪器研究所、军事交通学院。
四、 本市考生在什么地点报名?
本市共设18个研究生报名点,其中高校报名点11个,分别是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中医学院、天津理工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区报名点7个,分别是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塘沽区的招生办公室。
报考本市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财经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中医学院、天津理工学院11所高等院校的考生到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
报考本市其他高校的考生,到区报名点报考,为方便、就近和统一管理,原则上到指定的区报名点报考。规定为:报考天津城建学院的考生到南开区招生办报名;报考天津商学院的考生到红桥区招生办报名;报考天津外国语学院、天津体育学院的考生到河西区招生办报名;报考解放军军事交通学院、中国民航学院的考生到河东区招生办报名。
报考本市冶金地质研究院、核理化工程研究院、航天部8357所、航天部8358所、国家海洋中心、航海仪器研究所六个科研单位的考生可自愿选择到区报名点报名。
报考外省市研究生招生单位的只能在区报名点报考,为方便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就近报考和统一管理,本市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外地研究生招生单位,原则上到以下指定地点报考。
1、天津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医科大学的考生到和平区招生办报考
2、南开大学、天津理工学院、天津中医学院、天津城建学院的考生到南开区招生办报考
3、天津商学院的考生到红桥区报考
4、天津美术学院的考生到河北区招生办报考
5、天津科技大学、天津财经学院、天津外国语学院、天津体育学院的考生到河西区招生办报考
6、天津工业大学、天津音乐学院、解放军军事交通学院、中国民航学院的考生到河东区招生办报考
7、南开大学泰达学院的考生到塘沽区招生办报考。
往届毕业生报考外省市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自愿到区招生办报名。报考外省市招生单位的日语、俄语语种统考类考生到河西区报考。
被普通高校推荐的免试生到本校报名点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五、 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报考硕士研究生?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自学考试截止到报名前已经考完本科规定课程,且全部合格,因正在进行毕业审核尚未取得毕业证者,经市自考办出具的证明材料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仅可报考高等学校,且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经其所在学校同意;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经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考生报考需带哪些证件?
考生在报名时需携带两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报考,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和学历证书)和两张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免冠正面头像照片两张。
七、 考生怎样履行报考手续?
考生可先到指定报名点的咨询处进行招生政策咨询,在目录阅览处查阅全国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专业目录。之后到验证处交验身份证(或有关证件)和学历证件(学生证),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交报名考务费170元;领取考生信息卡和填涂手册,填涂完报名信息卡后,到读卡处读卡,读卡时,系统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逻辑检查,填涂有误的信息卡,将显示可能错误类型,读卡的结果不显示、不打印、不存盘,信息卡交考生本人修改,修改正确后再进行读卡。显示无误后打印出"考生报考情况登记卡"(复打纸一式2份),读后的信息卡由报名点留存。将"考生报考情况登记卡"上空白栏目补填清楚,并由考生本人签名后,交"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第一面),换取《报考200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考生报考情况登记卡"第二面交考生本人,随报考材料一同寄往第一志愿报考的招生单位。
各报名点备有全国各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专业目录,并于报名开始的三天前接待考生查阅。具体报考事宜,考生可与报考单位及报名点联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