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说明
一、报名时间:2007年12月1日——2007年12月30日。初试时间:2008年4月19日——2008年4月20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提交信息并下载有关表格。
三、网上报名流程:
1、报名登录:考生登录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
2、录入信息: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认真填写有关信息。
3、校核和修改信息:将填报的信息认真核对,必须保证信息准确、真实,否则后果自负。
4、下载报名相关表格
四、交寄报名材料:
考生将下列材料及报名费170元,于2008年1月20日前寄到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天津市西青区滨水西道393号),邮编:300387;电话:022-23766157。
1、《报名申请表》(报名号为网报号)。在相应位置上粘贴近期一寸半免冠照片,手工填写全部栏目。
2、《专家推荐书》2份。按照要求请两位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上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论文评议书
4、《2008年天津师范大学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5、《准考证》:请贴与“报名登记表”中同底版照片并填齐相关内容
6、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须提供两篇与报考专业相关且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须提供主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复印件。
8、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往届硕士须提供硕士学位证(取得国外高校硕士学位的考生,须附加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应届硕士生须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
六、报名信息确认、现场验证、领取准考证:
现场工作时间:
2008年4月17日——2007年4月18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1、考生本人持报名材料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到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办公楼三楼314审核证件,审核合格者,领取准考证。
八、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务必认真核对,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所填信息如有虚假、错误,后果由考生自负。
2、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考生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定向或所在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不负任何责任。
3、请考生认真斟酌本次考试,一旦缴费,中途由于考生方面因素所致的取消报名资格或不能参加考试,所缴报名费不能退还。
4、应届硕士生报考本次博士生,如果在入学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将无法办理入学手续。
5、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天津师范大学研招办
200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