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业务课程大纲 课程编号:724 课程名称:教育心理学 一﹑考试的总体要求 1本门课程主要考察学生教育心理学基础原理和方法的掌握程度,考察学生综合分析和解决教育心理问题的基本技能和创造性思维能力。 2. 要求准确理解和识记基本概念、基础知识,掌握教与学的心理规律和方法。 3. 理解与教学和学习过程有关的心理学原理,并能综合运用它们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二﹑考试内容及比例:(重点部分) 1 良好教师的心理特征 2 学生心理的发展 3 学习理论 4 认知领域的学习 5 动作技能的学习 6 态度与品德的学习 7 课堂教学过程、方法与技术设计 8 学习结果的测量、诊断和评价 9 学习动机的激发 10 课堂管理 基础知识(包括概念﹑理论及方法)占60%;基本技能(运用理论分析和方法解决综合问题)占40%。 三﹑试卷题型及比例 概念解释(20%),简答题(40%),综合分析题(40%)。 四﹑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形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三小时。 五﹑主要参考材料(参考书目) 1. 皮连生主编,《学与教的心理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吴庆麟,《教育心理学--献给教师的书》,华东师大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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