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0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说明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0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为750名(包括提前攻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各专业和每位导师的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而定。
三、学制:3年
四、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没有硕士学位)报考的人员,应能提交在报考专业已经学过的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并提供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在全国重要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
7、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五、奖学金制度简介:
据教育部的部署,我校决定于2008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将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与之配套的导师资助制,设立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优秀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培养费、生活费等方面的开支。对于在职博士研究生仍然按照委托培养生进行录取,具体情况按照协议执行。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按照学年的不同,设置了相应的奖学金体系。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在被确定取得硕博连读生资格后,可享受博士生相应奖学金。
奖学金体系具体如下:
1、博士生入学第一学年,根据导师的意见,硕博连读生可申请一等奖学金(1200元/月),提前攻博生最高可申请二等奖学金(800元/月),其他博士生一般可申请三等奖学金(500元/月)。奖学金等级、标准如下:
博士生入学第一学年奖学金标准和比例
等级 |
奖学金(单位:元/年) |
培养费 |
生活费 |
总额 |
一等奖 |
12000 |
1200*12=14400 |
26400 |
二等奖 |
12000 |
800*12=9600 |
21600 |
三等奖 |
12000 |
500*12=6000 |
18000 |
2、博士生入学第二、三学年,根据博士生入学后的综合表现,每年重新评定一次奖学金。奖学金等级、标准和比例如下:
博士生入学第二、三学年奖学金等级、标准和比例
等级 |
比例 |
奖学金(单位:元/年) |
培养费 |
生活费 |
总额 |
一等奖 |
20% |
12000 |
1200*12=14400 |
26400 |
二等奖 |
50% |
12000 |
800*12=9600 |
21600 |
三等奖 |
30% |
12000 |
500*12=6000 |
18000 |
3、对符合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延期的博士研究生,可继续申请奖学金资助。具体标准如下:
延期毕业博士生的奖学金资助方案
第三年享受奖学金等级 |
奖学金(单位:元/月) |
一等奖 |
1200 |
二等奖 |
500 |
三等奖 |
0 |
六、招生录取类别:
1、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生:培养经费由中央财政拨款,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生:培养经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提供,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委托培养单位,录取时委托培养单位必须与我校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
3、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生:由考生与我校签订协议书并交纳培养费,人事档案、户口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由于2008年我校实施培养机制改革,具体执行办法将按照教育部2008年招生文件和我校最新文件执行。
七、报名时间:
博士生招生报名时间为:2008年2月下旬~3月上旬,具体时间将在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报名方式及手续:
2008年继续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4、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证明;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6、我校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九、考试时间及地点:2008年博士生招生考试时间为2008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考试在天津大学校内进行,具体地点待定。
十、考试内容:
1、初试科目: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详细情况见招生专业目录。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需加试政治理论课和报考专业不低于5学分的硕士学位课两门。
2、初试结束后还需进行复试,复试工作由报考学院组织,复试办法将在复试前公布。
十一、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识)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十二、其它说明: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2、考生报名时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和材料,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3、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或入学的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4、根据教育部“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要求,我校2008年将继续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招收少数民族博士研究生。详细情况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系。
5、考试科目“3339仿古建筑设计、3340建筑设计、3341城市规划与设计”为全天设计科目,考试时间为上午8:30~下午4:00,中午不得离开考场,考生须自备绘图工具及午餐,全天设计科目安排在第二天考试。
6、有关我校各专业的博士生导师详细介绍或其它信息请登陆我校有关学院网页查询。
7、网址:天津大学研究生院:http://gs.tju.edu.cn/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http://gs.tju.edu.cn/yzb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