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0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单位代码:10056
专业分区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A类考生
备注
总分
联考
政治
外语
业务1
业务2
p
哲学[01]
323
46
76
(1)目前在重庆、四川、陕西、内蒙、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十二省(市)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全国统考考生,相对各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要求,一门单科降低3分或总分降低5分要求,且单科和总分不能同时降低要求。(2)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相对各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要求,一门单科降低3分或总分降低5分要求,且单科和总分不能同时降低要求。
经济学[02]
333
51
91
法学[03] (不含法律硕士专业[030180])
教育学[04] (不含体育学[0403])
文学[05] (不含艺术学[0504])
328
理学[07]
318
工 学 [08]
工 学 [08](不含以下学科)
311
45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
315
5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力学[0801]
301
43
75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
水利工程[0815]
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
建筑学[0813]
医学[10](不含中医学[1005])
管理学[12](不含 [120280])
y
艺术学[0504]
m
工商管理硕士[MBA][120280]
300
225
48
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