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1.教育目的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依据。是人才培养的质量规格。
2.教育目的受制于生产力,政治经济和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规律。
3.社会主义教育目的理论基础是马无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
4.培养劳动者、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是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点。
5.社会主义的全面发展教育是由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等部分组成的。
教育目的问题是教育的根本问题。教育目的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它指导和制约着教育的全部工作,贯穿于教育的各个问题之中,在教育理论中也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第一节 教育目的的概述
一、教育目的的概念
人的一切实践活动都是有目的的。目的性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一个根本特性,也是人的实践活动与动物的本能活动的根本区别。这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已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2页)
教育是人类特有的实践活动,这种实践活动也具有一定的目的。教育目的也有广狭义之分。广义的教育目的是指人们对受教育的期望,即人们期望受教育者接受教育后身心各方面产生怎样的积极变化或结果。在一定社会中,凡是参与或关心教育活动的人,如教师、家长、政治家、科学家、艺术家等,对受教育者都会有各自的期望,也就是说都会有各自主张的教育目的,这是广义的教育目的。
狭义的教育目的是指一个国家为教育确定的培养人才的质量规格和标准,是社会通过教育过程要在受教育者身上形成它所期望的结果或达到的标准。这种教育目的是社会的总体上的教育目的,它可能是由某个人(如教育家、政治家等)提出、倡导而得到社会承认的,也可能是由国家机关制定推行的,它对个人的教育目的起着指导、调节、统 摄作用。
学校是社会为实现教育目的而设立的专门教育机构,所以教育目的首先是学校教育的目的,但不能由此认为教育目的只是学校教育的目的。教育家、政治家或国家机关提出的教育目的,不仅是要指导学校,而且也为了影响全社会。在我国,教育目的不仅要在学校中贯彻,而且也调节着校外教育机构,家庭等一切存在教育因素的场所的活动;不仅引导着学校的受教育者的成长,而且也是民族素质提高的方向。
为了明确教育目的的概念,我们来讨论一下教育目的结构问题。所谓教育目的的结构,是指教育目的的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教育目的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对教育要培养出的人的身心素质做出规定,即指明受教育者在品德、智力、知识、审美、体质等方面的发展,以期受教育者形成某种个性结构。二是对教育要培养出的人的社会价值作出规定,即指明这种人符合什么社会的需要或为什么阶级的利益服务。其中关于身心素质的规定是教育目的结构的核心部分。例如,1995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了“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目的,其中德、智、体全面发展,指的是受教育者所要形成的身心素质;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指的是受教育者所要承担和发挥的社会职能。
为了准确地把握教育目的的概念,还需要区分几个易混淆的概念。
教育目的与教育方针是有区别与联系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思想,是总 的教育方向。教育方针的结构应当包括三个组成部分:教育性质和教育方向,如“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化化建设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依靠教育”;教育目的,即培养人的质量和规格要求,如“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和根本原则,如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教育,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原则等。概括地说,教育方针和教育目的都是由国家规定的,都是对教育的基本要求,都是全国必须统一执行的。但教育方针是对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定,它包括对教育性质和方向、教育目的和实现教育目的基本途径等总的要求:教育目的仅是对人才的质量标准和培养规格的专门规定。因此,教育方针包括教育目的,教育目的是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虽然在学术上教育目的与教育方针有严格的区别,但在实际中两者经常通用。
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首先,教育目的是一个国家对其各级各类学校总体要求,即不论初等、中等、高等教育,还是理、工、农、医、师等,都要按照这个总的要求培养人;而培养目标是根据教育目的制定的某一级或某一类学校或某一个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是国家总体教育目的在不同教育阶段或不同类型学校,不同专业的具体化,二者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其次,培养目标必须依据教育目的来制定,不能脱离教育目的,而教育目的又必须通过各级各类学校,各专业的培养目标来体现和落实。一个国家的教育目的是惟一的,而培养目标却是多种多样的。
二、教育目的的功能
教育目的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依据,也是教育活动的归宿。只有确定了教育目的,教育活动才能有组织、有计划、有系统地向着预定的方向进行。教育目的在教育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功能。
(一)导向功能
教育目的为教育对象指明了发展方向, 预定了发展结果,也为教育者指明了工作方向和奋斗目标。教育目的无论是对受教育者,还是对教育者都具有目标导向功能。诸如教育制度的建立,教育内容的选择,以及教育过程所采用的方法和手段,都必须按照教育目的去进行。如果教育工作偏离了教育目的,就达不到预定的教育结果。
(二)选择功能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可供学生学习的知识经验繁多复杂,需要培养的技能技巧多种多样,需要发展的智力能力方方面面。有了教育目的,就为教育内容的选择确定了基本范围,保证了教育能够科学地对人类丰富的文化作出有价值的取舍。同时,教育目的也为选择相应的教育途径、方法和形式提供了依据。
(三)激励功能
教育目的是对受教育者未来发展结果的一种设想,具有理想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它具有激励教育行为的作用。它不仅激励教育者通过一定的方式,把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转化为学生的学习目的,也激励受教育者自觉地、积极地参与教育活动。在教育活动中,只有当受教育者意识到教育目的对自身未来成长的要求或意义时,才能把它作为努力方向,不断地按照教育目的的要求发展和提高自己。
(四)评价功能
教育目的既为教育活动指明了方向,又为检查和评价教育活动的质量提供了衡量尺度和根本标准。无论是过程性评价还是终结性评价,都必须以教育目的为根本依据。同时,教育目的只有具体体现在学校教育的各个评价体系之中,才能切实发挥其导向和调控功能。
三、教育目的的确立依据
教育目的的确立既有主观性,又有客观性。从其提出的主体来看,教育目的是由人制定的,体现着人的主观意志。但就其确立的最终依据来看,教育目的必须以客观存在为依据,即必须依据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教育目的不是超社会、超历史的,而是有其现实的客观本原的。人们提出形形色色的教育目的,不管他们承认与否,实际上都是社会对其成员质量规格的客观需求在他们意识中的反映,是他们所处时代的产物。这也是教育目的的社会制约性。
教育是社会系统的一个子系统。社会系统的各种因素如生产力、生产关系、科学技术、社会意识、民族传统等,都对教育目的产生影响,其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结成的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教育目的产生、变化和确立的现实基础。
(一)教育目的要反映生产力和科技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生产力是人类征服改造自然获取物质资料的能力,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体现人类已有的发展程度,又对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可能和提出要求。在社会发展中,生产力的发展起着最终的决定作用,从而也是制约教育的最终决定因素。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直接从事生产的劳动者一般不需要经过学校的培养和训练,教育所培养的人主要是统治人才,因此,培养有文化的统治者就成为古代社会教育目的上的时代特征。进入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大工业机器生产的需要,资产阶级不仅要让自己的子孙系统学习科学、文化、技术知识,以便能够 管理现代生产,同时,也不得不让劳动人民的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可见,资本主义社会教育对象范围的扩大和双重教育目的的提出,归根结底是现代生产力和科技发展的需要。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及其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对制定教育目的的要求更为明确地表现出来,注重智能开发,注多个性、创造性的培养成为当代教育目的的基本内容。
(二)教育目的要符合社会政治经济的需要
教育目的的性质和方向直接决定于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在阶级社会里教育目的总是取决于统治阶级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因此在阶级社会中,教育目的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是阶段意志的集中表现,所谓超阶级的教育目的是不存在的。例如:我国奴隶社会的教育目的在于把奴隶主子弟培养成为维护奴隶制度的统治者,而奴隶及其子弟根本没有受教育的机会。封建社会的教育目的是为了把地主阶级子弟培养成为维护封建统治的官吏,而对劳动人民则实行“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资产阶级的教育目的是培养能够掌握国家机器和管理生产的统治人才,而对工人子弟进行教育则在于培养既能替资产阶级创造利润双不会惊扰资产阶级安宁和悠闲的奴仆。社会主义社会的教育是为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服务的,以全民为对象,其教育目的是培养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劳动者和各种专门人才。
(三)教育目的要符合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规律
对受教育者身心发展规律的认识是确定教育目的的前提。首先,教育目的直接指向的对象是受教育者,是希望引起受教育者的身心发生预期变化,使其成长为具有一定个性的社会个体,离开了受教育者这一对象,既不能构成,也无从实现教育目的;其次,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不仅是教育的对象,而且也是教育活动的主体。受教育者作为教育对象在教育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是教育活动对象区别于其他活动对象的显著特点。教育目的的制订不能不考虑这个特点,为受教育者主体性的发挥留下广阔的空面。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特点并不决定教育目的的社会性质和社会内容。
四、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
所谓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效用、意义,归根结底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价值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一种特殊关系,它存在于主客体相互作用之中,是一种关系范畴,而不是实体范畴。一个事物对于人是否有价值,就是视其能否满足人的某种需要;价值的大小也就是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程度的大小。
人的社会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也就是说是带有一定的方向性的。影响人的活动方向的因素很多,但最根本的是活动主体的动机系统和价值系统。动机系统对人的活动的定向作用,是一种动机取向;价值系统对人的活动的定向作用,属于价值取向。就动机取向和价值取向来说,价值取向更重要、更根本。在一定意义上说,人的活动方向主要是由主体的价值体系、价值意识决定的,表现为一种价值取向。人的活动,都是带有在人与对象关系中所形成的爱憎、取舍等价值色彩的价值活动。人们做什么不做什么,你这样做他那样做,归根结底是由于人们的价值取向不同,是人们依据一定的价值取向所作出的不同价值选择。因此,价值取向就是人们在一定场合,以一定方式、采取一定行为的价值倾向。
所谓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是指教育目的的提出者或从事教育活动的主体依据自身的需要对教育价值作出选择时所持的一种倾向。教育目的是受社会制约的,具有社会制约性。人们提出的各种各样的教育目的实质上都是对其社会成员质量、规格的客观需求在他们头脑中的反映。但是,人是有意识的社会生活主体,他不是消极地适应社会,而是按自身的需要有目的地能动地改造自然、改造社会。人们在提出教育目的时,即确定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的人,必然会从他们的利益出发,从他们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需要出发,有所权衡,有所选择,在观念上建构出一个自认为理想的形象,作为教育活动所要实现的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教育目的本身就体现人的一种价值追求。
人们对教育活动的价值选择,历来有不同的见解和主张。就个人的发展来说,有的人强调知识的积累,有的人强调智能的培养,有的人强调知识的完善,有的人强调美感的陶冶、有的强调智、德、体和谐发展;就社会需要来说,有的人注意政治效益,有人注意经济效益,有人注意文化效益,有的从长计议,有的急功近利;就个人发展与社会需要的关系来说,有的人认为教育目的应从促进个性发展出发,有的认为应从满足社会需要为出发点,等等。在教育目的价值取向上,争论最多影响最大的也最带根本性的问题,是教育活动究竟是注重于个人个性的发展还是注重于社会需要。这里介绍几种典型的教育目的价值取向观。
(一)教育目的的个人本位论。其代表人物有卢梭、夸美纽斯、福禄倍尔、裴斯泰洛齐及中国古代的孟轲等人。主张确定教育目的应从人的本性、本能 需要出发,使人的本性和本能得到高度发展。其具体观点是:教育目的不是根据社会需要制定的,而是根据个人发展需要制定的;一个人应为他自己受教育,而不是为社会需要受教育;教育的个人价值高于社会价值,个人决定社会,而不是社会决定个人;人生来就有健全的本性和本能,教育目的就是使这种本性和本能顺利地得到发展。这种教育目的观,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有过积极作用,但从根本上来说则是不全面的。
(二)教育目的的社会本位论。其代表人物有中国古代的孔子和国外的斯宾塞、涂尔干、孔德等。主张确定教育目的不应该从人的本性需要出发,应该从社会需要出发,社会需要是确定教育目的的唯一依据。具体观点是:个人的发展有赖于社会,没有社会需要就谈不上个人的教育和发展;教育除社会目的之外,没有其他目的;教育成果只能以社会功能来衡量。这种教育目的观十分重视教育目的的社会制约性,是值得肯定的。但完全否认教育目的对个体的依存,否认教育对象对教育目的的影响,则是不可取的。
(三)教育无目的论。其代表人物是美国的实用主义教育家杜威。他主张“教育即生活”的无目的教育理论。这种理论从根本上否定了教育是一种有目的的培养人的活动。认为教育就是社会生活本身,是个人经验的不断扩大积累,教育过程就是教育目的,教育之外再没有什么教育目的。这种把教育与社会生活、教育过程与教育目的混在一起的主张,是实用主义教育理论的一种表现,是不科学、不可取的。
(四)教育目的的辩证统一论。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教育目的论。主张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教育目的要考虑人的身心发展的各个要素。给予个体自由地充分发展,并予以高度重视;但不是抽象的脱离社会和历史来谈人的发展,而是把个体的发展放在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 , 放在各种社会关系中考察 , 因而把两者辩证地统一起来。此观点准确地揭示了社会需要与个人发展的辩证关系及其对教育目的的意义 , 克服了个人本位论与社会本位论的片面性。作为教育实践活动,首先要服务的是社会,适应社会的需要,为一定社会培养人才。而社会对人的需要必然要涉及到人才的发展问题。二者共同作为教育目的的客观依据,并根据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认识各自在教育目的确定中的具体作用,为解决教育目的的依据问题确定了的正确的途径。
第二节 我国的教育目的
一、我国教育目的的理论基础
教育目的是一种与社会理想相联系的教育理想,它自然要受社会理想制约。一个国家、一个教育家在确定教育目的时,除了要考虑生产力和科技发展水平、现有政治经济的需要及年轻一代的身心发展规律外,还必须以其政治观点、政治理想来指导。不同的主义就有不同的教育目的。社会主义教育目的是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作为其理论基础的。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内容丰富,其要点有以下几方面:
1. 人的片面发展的根本原因是社会分工。人的全面发展是针对人的片面发展提出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全面研究人类社会发展历史的基础上指出了个人片面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分工。分工始于城乡分离。由分工造成的人的片面发展在资本主义初期的工场手工业里达到了最严重的程度。工场手工业把一种手工艺分成各种精细的工序,把每个工序又分给个别工人,作为他们终生的职业,使他们一生束缚在单一的操作和单一的工具之上,从而导致了劳动者身心发展的被分割,劳动过程中智力和体力的彻底分离和对立。
2. 人的全面发展是大工业生产的客观要求,同时大工业生产也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可能性。因为大工业的本性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基础的,它从不把某一生产过程当成是生产的理想状态。追求工艺的不断改进、产品类型的推陈出新、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是现代生产竞争的客观规律。生产过程的不断完善和更新,需要劳动者不断学习和掌握科学技术,通晓生产过程的基本原理,这就必须要求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结合,要求人的全成发展。
现代工业生产不仅提出了个人全面发展的必要性,而且也提供了可能性。首先,大工业生产依靠的 是先进的科学技术,为适应这种生产的顺利进行,涌现出一系列新兴学科。这些新学科的出现和综合技术教育的实现 ,使劳动者通过学习掌握生产过程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了解整个生产系统成为可能;其次,大工业生产的发展,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从而为缩短劳动时间,减轻劳动强度,使劳动者学技术、学文化,发展自已的兴趣和特长成为可能。
3. 资本主义的绝对矛盾限制了个人的全面发展.
机器大工业尽管迫切要求个人全面发展并为个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物质基础,但是,大工业的资本主义形式却阻碍了个人全面发展的实现。马克思把它称作是资本主义大工业的绝对矛盾。
4. 个人全面发展的实现条件
(1)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人全面发展的必要物质前提。
(2)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给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共产主义条件下将使人的全面发展成为现实。
(3)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途径和方法。
个人全面发展的基本内涵。关于个人全面发展的含义,散见于马克思、恩格斯的多种著作中。综合马克思、恩格斯在众多篇章里阐发的关于个人全面发展的思想,可以认为,马克思主义个人全面发展的内涵就是个人智力和体力尽可能多方面的、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实现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
二、我国建国以来关于教育目的的表述。
教育目的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不同社会形态、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教育目的。每个时期的教育目的都具有时代特征,反映着当时的社会经济政治面貌。建国以来我国对教育目的主要有以下一些表述。
1949年12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确定了全国教育工作的总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教育是新民主主义的教育,它的主要任务是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这种新教育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其方法是理论与实际一致,其目的是为人民服务,首先为工农兵服务,为当前的革命斗争服务。”这个方针后来被称为新民主主义文化教育方针。
1957年,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毛泽东同志提出的这个教育方针,反映了社会主义发展对人才规格的要求,对我国教育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一直是发展我国教育的重要方针。
1981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加强和改善思想政治工作,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人民和青年,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规定我国现阶段教育目的是:“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是中国当代历史上第一个以法律形式出现的教育目的。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再次对教育方针进行了明确规定,指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所有这些人才都应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都应该不断追求新知,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这个教育方针,既体现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一贯思想,又融入了时代发展对人才规格的新要求。
1986年,第六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提出:“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1990年12月30日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指出,国家“继续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全面提高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
1993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努力使教育质量在90年代上一个新台阶。”
1995年3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表述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新提法中,对人才素质的培养规格仍然是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方向强调的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这个教育目的已经成为全国必须遵行的法律要求。
三、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
我国教育目的在基本内容表述上虽不尽相同,但基本精神是一致的,概括地说,包括这样几个基本点。
(一)培养劳动者是我国教育目的的总要求
教育目的的这一规定,明确了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也指出了我国教育培养出来的人的社会地位和社会价值。他们是国家的主人,是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建设者。社会主义社会只存在分工的不同,但人人都应该是劳动者,劳动是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把每个人都培养成为劳动者,是社会主义教育目的的根本标志和总要求。
社会主义教育目的要培养的劳动者,既包括体力劳动者,也包括脑力劳动者。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都是劳动者。但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应该是一种新型的劳动者,是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劳动者,造就这种新型劳动者是社会主义教育的理想要求。
我国现行的教育方针提出的是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对劳动者的具体提法,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都是劳动者,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对社会主义劳动者两种职能的统一要求,即社会主义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上,是合格的建设者,在社会主义革命事业中是接班人。
(二)要求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是我国教育目的的素质结构。德、智、体等几方面的发展既各有其作用,是受教育者不可或缺的素质;又相互联系,有机统一成受教育者的素质结构。
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是一种多层次多因素的发展。第一个层次是个体的发展,包括生理和心理两方面的发展,第二个层次是生理的发展和心理的发展。生理的发展主要是指受教育者身体的发育、机能的成熟和体质的增强,心理发展主要是指受教育者的德、智、体等方面的发展。第三个层次的每一因素(德、智、体、美、劳)又由多种因素组成。如果继续分析,我们还可以发现更多层次和组成因素。目前,我国教育学对教育目的的研究,还主要是在较高层次上讨论受教育者的素质结构,即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这是必要的,但又是空泛、抽象的。只有深入了解各个层次所包含的因素及其在整体中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关系,明确人的素质的组合规律和最佳结构,才能设计出具体化、系列化、科学化的培养目标。这对于指导教育实践,评价教育效果,提高教育质量都是有益的。
(三)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是我国教育目的的根本性质
教育目的的方向性是教育性质的根本体现。阶级社会的教育从来都具有阶级性,但一切剥削阶级的教育目的,从来都极力掩饰其阶级实质,表述上一贯笼统抽象,尽量把他们的教育目的说成是为整个社会利益服务的。我国社会主义的教育目的不同于一切剥削阶级,毫不掩饰自己的真实意图,明确提出我们培养的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新型的劳动者。这种新型劳动者既能从事脑力劳动,又能从事体力劳动;既懂政治,又懂业务,德才兼备;既有科学的世界观,又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既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立场,又有远大的共产主义思想。这些都反映出我国教育目的的社会主义方向。
四、教育目的与素质教育
近些年来,充斥于人们耳目的大都是“素质教育”一词,非教育学研究人员很少听到或看到“教育目的”或者“教育方针”的说法,似乎“教育目的”或“教育方针”已从人们的视听中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素质教育”。而教育目的(其与教育方针的关系,前文已有论述,此处只谈教育目的)在教育学理论体系和教育实践中一直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它从来未从教育理论与实践中消失过。那么,教育目的与素质教育究竟是什么关系呢?
关于这个问题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素质教育的基本涵义与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的涵义是一致的,素质教育只不过是教育目的的同义语,提素质教育只不过是在搞文字游戏,没有实际意义。这一观点可称作“同义说”。第二种观点认为:素质教育与教育目的的含义完全不同,二者是排斥的或并列的,素质教育是对教育目的的否定。这可称作“排斥说”。第三种观点认为:素质教育与教育目的即不是同义反复,也不是排斥的或并列的,素质教育是教育目的的具体化。我国的教育目的过于概括和具体化,很难操作,教育目的本身存在国家或社会的教育目的、学校的教育目的和教育者心目中的教育目的等多种层次,其价值判断难于转化为事实判断,在贯彻教育目的的实践中易于出现混乱和误解,因此非常有必要使教育目的具体化,素质教育正是这种具体化的形式,这种观点可称为“具体化说”。我们赞同第三种观点。
素质教育是在适应我国社会发展道路转变和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前进需要的历史背景下,针对应试教育的弊端而提出来的。素质一词原来是个生理学和心理学领域的概念,是指人从上代继承下来的生理解剖上的特点,即遗传素质。素质教育中的素质一词已扩展成一个含教育学和社会学意义的概念,它是指个体在先天基础上,经过后天环境影响、教育训练和主观努力而形成的顺利从事某种活动的基本品质或基础条件。素质教育是与应试教育相对的。如果说应试教育是学校中以培养学生单方面的应试能力为根本目的的教育活动,那么,素质教育则是指学校中以发展学生的多方面素质为根本目的的教育活动。
根据1993年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思想,素质教育的内容包括六个方面。政治素质,指对民族、阶级、政党、国家、政权、社会制度和国际关系的立场,情感和态度。“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国史国情教育等都属于政治素质教育的范畴。思想素质,主要指基本的世界观和思想方法问题,包括思想信仰、信念 追求、民族精神等,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教育属于思想素质教育,主要培养和发展学生正确的观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道德素质,主要指个体所具有的正确处理个体与个体、个体与集体、个体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良好品质。道德素质教育主要是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基本道德修养和文明的行为习惯,包括道德思维能力的培养和道德判断能力的训练。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着重解决基础学科和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和训练,包括基础文化知识,基础科学知识,以及识字阅读能力、写作能力、思维能力、基本实验操作能力和基本的劳动技能等,为适应自身的发展和现代社会生活、职业岗位及科技发展的需要,奠定坚实的科学文化和技能的基础。身体素质教育,是要运用各种适当的方式,段炼学生的体魄,增强学生的体质,使其掌握基本的体育锻炼的方法,还要对他们进行健康教育和普及各种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知识,保证他们健康成长。心理素质主要指良好个性品质的发展,包括顽强的意志力,积极的情感,健康的兴趣、爱好、需要、友谊、交往、成就感、荣誉感以及面对困难、失败的承受力等各种正常心态的发展培育和心理失衡、心理矛盾、心理疾病的自我调整与矫治。心理素质教育就是要使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和善于控制、把握自己的能力及调整心理冲突的能力。
素质教育的实质,是通过教育改革,真正实现“两全”的目标,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使我们的教育面向每一所学校、每一个学生和学生的每一方面发展,把以淘汰、选拔为主的应试教育变成基础性、普及性、发展性的教育。素质教育的核心和灵魂是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或者说创新教育是素质教育的核心和灵魂,而不是与素质教育平行或并列的一种教育。
第三节 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与培养目标
我国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要通过全面发展的教育去实现。全面发展教育是指教育者根据社会发展要求和人的身心发展的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实施的旨在促进人的素质结构全面、和谐、充分发展的系统教育。社会主义的全面发展教育是由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等部分组成的。
一、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
(一)德育。德育即思想品德教育,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社会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受教育者施加系统的影响,把一定社会的思想观点、政治准则转化为个体思想品质的教育。
德育是实现全面发展教育目的的保证。德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发展教育中,德育对其他各育起着灵魂和指导的作用,它一方面可以从思想上和政治上保证育人的方向,使学生沿着社会所 期望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又给其他各育提供动力和能源,推动学生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发展,促进全面发展教育目的的实现。
(二)智育。智育是授予学生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技能发展学生智力的教育。
人们常常把智育与教学混为一谈,把智育等同于教学。实际上,智育与教学是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智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之一,它与德育、体育、美育、劳育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教育体系,各育之间是平等并列的;而教学则是学校的基本工作,是实施上述各育的基本途径,它与智育属于不同的层次。从完成的任务方面看,智育与教学亦有所不同。智育与其他各育一样,具有自身的任务和内容。智育的任务是向学生传授系统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培养训练学生形成基本技能和技巧;发展学生的智力。教学则不仅要完成智育任务,还要完成其它各育的任务。即智育是教学的基本任务之一。
智育在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各类人才中具有重要作用。智育是科学知识再生产和人类精神财富延续和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开发人的智力,培养各级各类人才的重要手段。
智育在人的全面发展中也具有重要意义。智育是全面发展的基础。在全面发展教育中,智育作为传授知识技能和知识技能和发展智力的教育,为其他各育的实施提供着知识技能的准备和智力的支持,是实施其他各育的基础。其他各育中的知识因素,都要靠智育去形成和发展。同时,智育中也包含着其他各育的因素。因此,要使年轻一代具有高尚的情操、崇高的理想、健康的审美情趣、科学的卫生保健知识、熟练的劳动本领,必须实施智育。
智育的任务:1、向学生传授系统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在浩如烟海的科学知识中,选择最基本的东西传授给学生,这就是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2、培养训练学生形成基本技能和技巧。使学生获得在日常智力和体力活动中常用的活动方式,如学习技能、操作技能、社会活动技能等。3、发展学生的智力,包括观察力、注意力、想象力、思维能力等,其中核心是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
(三)体育。
体育是授予学生健身知识、技能,发展学生机体素质和运动能力,增强他们的体质的教育。
体育是促进学生身体发育,增强体质的重要手段,中小学时期是学生一生中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对他们施以体育,指导他们有计划、有组织地缎炼身体,可以促进青少年儿童身体的正常发育,增强体质,为其一生的健康奠定良好的基础。
体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人的身心两方面的发展是不可分割、互相促进的。身体是人全面发展的物质前提,是智力活动和其他一切活动的基础。正如毛泽东所说:“体者,载知识之车而寓道德之舍也”。体育能开发学生大脑的潜力,保持充沛的精力,提高学习效率;体育能培养学生团结友爱的精神,勇敢顽强的意志,活泼愉悦的心情,遵纪守法的品德;体育能使学生形体匀称,动作协调、姿态优美,培养美的感受与情感;体育还能为劳动技术教育的实施提供良好的身体条件。
体育是丰富学生业余生活的需要,学生在完成硬性的具有被动感学习任务之外。,进行的各种体育活动,对学生来说是休闲性的,具有主动感,这能起到愉悦学生性情、缓解学习紧张、丰富学生生活,减轻学生负担,提高享受闲暇能力的作用。
体育的任务:1、指导学生锻炼身体,促进身体的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发展,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全面发展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基本活动能力。2、使学生掌握身体锻炼的基本知识和正确的技能技巧,养成经常锻炼的良好习惯。3、使学生掌握卫生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保健习惯。4、培养良好的体育道德品质。5、为国家发现、选拔和培养体育人才。
(四)美育。又称审美教育或美感教育,是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点以及感受美、鉴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
美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需要。美育能提高人们的审美能力,增长人们的聪明才智,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审美要求和情趣。美育能给人们提供区别善恶美丑的标准,提高人们的精神境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美育可使学生在未来的物质生产过程中按照美的要求创造出优质美观的产品。
美育是陶冶性情,培养健全人格的需要。美育具有形象性和情感性的特点,能以具体、鲜明、生动的形象感染人、陶冶人。美育可以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气质、情操、性格、意志和信念,起到塑造人的心灵、陶冶人的情感、培养健全人格的作用。
美育是实施其他各育的需要,美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渗透在全面发展教育的各个方面,对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地发展有促进作用。
美育的任务: 1、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点,使他们具有感受美、理解美以及鉴赏美的知识和能力。2、培养学生艺术活动的技能和兴趣。3、培养学生美好的情操和文明行为习惯。
(五)劳动技术教育。
劳动技术教育是向学生传授现代生产劳动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生产技能,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观点,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的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包括劳动教育和技术教育两个方面。
劳动技术教育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中小学对学生进行劳动技术教育,让学生参加一定的劳动,可以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培养劳动观念,劳动习惯和尊重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养成珍惜劳动成果,爱护公共财物的品德,增强对社会和集体的责任感。劳动技术教育可以使学生把课堂上学到的知识和实际联系起来,加深对书本知识的理解,促进理论和实际、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结合,使学生获得比较完全的知识和掌握一定的生产劳动的技能。在劳动实践 中,学生的情操可以得到陶冶,体质受到锻炼。
加强劳动技术教育是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的需要,也是解决当前学生缺乏劳动能力的现实需要。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了学生劳动观念淡薄,劳动能力较差,怕吃苦、讲享受、缺乏勤俭节约精神,缺乏责任感。重视劳动技术教育,培养学生的劳动态度、习惯和生产技能,形成学生优良的民族精神与美德,关系到民族、国家的前途和未来。
劳动技术教育的推广是世界各国教育的共同趋势。在普通教育中,加强劳动技术教育,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通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为了适应新技术革命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需要,许多国家都十分重视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劳动技术教育。越来越多的国家已把劳动技术教育作为一门独立课程纳入教学计划,使之成为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并制定了专门的劳动教育教学大纲。如日本规定中学生每周在学校、农场、果园和家禽饲养场参加两小时全校性的生产劳动,每个学生每周还要参加一小时小组生产劳动。美国近年来有计划地从小学开始进行“事业教育”,启发学生认识劳动的意义,并了解未来可能从事的职业。加强劳动技术教育已成为世界各国教育发展的一个趋势。
劳动技术教育的任务:1、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观点和良好的劳动习惯。2、使学生掌握初步的生产劳动知识和技能。3、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通过劳动技术教育,增强学生的体质,陶冶学生的情操,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并注意在劳动中培养学生观察、思维、想象的能力和创造精神。
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作为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它们之间既不能相互替代,又不能彼此分割。之所以不能替代,是因为各育之间是有区别的,每一育都有它特定 的内涵 、任务和功能,每一育的社会发展价值和个体发展价值都是不同的、不可或缺的,之所以不可分割,一方面是因为各育之间是相互渗透的,每一育中都包含着对人的智力、情感、意志和行为的要求;另一方面因为各育之间是互相促进的,存在着互为目的和手段的关系。再者,教育活动的综合性也决定了这五部分的任务和功能综合在每一类活动中,每一类活动中都不同程度,不同范围地实现各育的任务和功能,而不是由不同的活动分别来实现这五部分的任务。我们把完整的教育活动相对地划分成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这只是出于研究的安排而人为进行的一种抽象的、理性的划分。在现实的教育教学实践中,不存在纯而又纯的德育、智育、体育等。
综上所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都是全面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们各自有自身的基本任务,不能相互代替,但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一个整体。其中,德育是实施各育的思想基础,为其它各育起着保证方向和保持动力的作用;智育是其他各育的知识和智力基础,各育的实施都不能离开知识技能教育;体育为各育的实施提供健康基础,是各育得以实施的物质保证;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是德、智、体的具体运用与实施,可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的发展和提高。因此,对学生实施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是实现教育目的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基本教育内容。
根据各育之间的关系,在实践中要避免忽视某一个部分或把每个部分孤立起来的错误做法,要坚持“五育”并重,使全面发展教育的各组成部分有机地结合起来。当然,“五育”并重并不是均衡发展。要求每一个学生都成为科学家、艺术家、运动健将,或者要求每一个学生都精通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等是不可能的。全面发展,是指学生基本素质的发展,学生可以而且应当在基本素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保持并发展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就个人来说,基本素质的发展和兴趣、特长的发展是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所以,在教育工作中,要承认学生的个人特点,承认学生之间的差别,把全面发展与因材施教结合起来,使学生既有比较完善的基本素质,又能充分发展其特长,形成丰富而独特的个性。
二、普通中小学的性质、任务与培养目标
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我国总的教育目的,是各种形式的教育和各级各类学校都必须贯彻的总的培养目标。但各级各类学校在实现教育目的时也有各自的特点,他们具有各自不同的性质、任务和培养目标。
普通中小学(包括高中教育和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初中)教育的性质是基础教育;它的任务是培养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他们学习做人和进一步接受专业(职业)教育打好基础,为提高民族素质打好基础。
基础教育的培养目标在教育目标体系中居于中间层次,它比较具体地规定了各级教育所应达到的培养人的具体规格和要求。
1、小学教育的培养目标
(1)德育方面:使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和爱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感情,初步具有关心他人、关心集体、诚实、勤俭、不怕困难等良好品德,以及初步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行为习惯。
(2)智育方面:使学生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一些自然、社会和生活常识,培养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自学能力,以及有广泛的兴趣和爱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3)体育方面:培养学生锻炼身体和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体魄。
(4)美育方面:培养学生爱美的情趣,具有初步的审美能力。
(5)劳动技术教育方面: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会使用几种简单的劳动工具,具有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小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目的任务和学龄初期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提出来的。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因此,在这个阶段为学生今后全面和谐充分发展打下了“初步”基础,是小学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特征。
2、初中教育的培养目标
(1)德育方面:使学生具有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感情,初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初步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集体主义的观点,具有良好的品德,以及一定的分辩是非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养成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2)智育方面:掌握必需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不断追求新知识的精神。
(3)体育方面:初步掌握锻炼身体的基础知识和正确方法,养成讲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体魄。
(4)美育方面: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初步形成健康的志趣和爱好。
(5)劳动技术教育方面:掌握一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正确的劳动观点、劳动态度和良好的劳动习惯,了解择业的常识。
初中教育是小学教育的继续,又是为高中打基础的教育。初中生的年龄特征决定了这一时期教育的重要性和困难性。教育者和全社会都要十分关注初中教育目标的全面实现。初中教育要在小学教育的基础上,为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3、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
普通高中教育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健康的发展,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良好的基础。其主要目标如下:
(1)德育方面:教育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具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的道德品质,具有道德思维和道德评价能力,具有自我教育的能力和习惯,养成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
(2)智育方面:帮助学生在初中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掌握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技巧,拓宽文化视野,发展学生的志趣和特长,发展思维能力、想象能力、创造能力、自学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
(3)体育方面:使学生掌握锻炼身体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技巧和方法,逐步养成自觉锻炼的习惯和良好的卫生习惯,全面发展身体素质,具有健康的体魄和从事生活、生产所需的身体活动能力。
(4)美育方面: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使他们具有感受美、鉴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5)劳动技术教育方面:教育学生具有劳动观点、劳动习惯和学习生产技术和兴趣,掌握现代生产技术的一些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会使用一般的生产工具,掌握组织和管理生产的初步知识技能。
高中教育阶段的学生处于青年初期,他们的身体和心理的发展将达到基本成熟。高中教育是学生立志择业,为走向生活、走向独立作准备的时期,培养目标要体现这些特点。
上述中小学各段的培养目标,体现了基础教育在不同阶段培养人的不同要求。
复习思考题:
1、什么是教育目的?它有哪些功能?
2、评述几种典型的教育目的观。
3、人们依据什么确定教育目的?
4、我国的教育目的及其基本点分别是什么?
5、分析教育目的与素质教育。
6、辨析教育目的与教育方针、培养目标。
7 、试述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 转载:湖南师范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