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通行证
天津考研网 资讯中心-网尽考研信息 考研专卖店-考研资料书籍一站购齐 考研辅导班 BBS社区-便易的交流平台 专业课教材 院校导航-权威院校招生信息 下载中心-海量考研复习资料 客服中心-解决所有问题 考研热线4000220908
 
  您现在的位置: 天津考研网 >> 院校 >> 天津 >> 天津城建大学 >> 招生简章 >> 正文
    天津城建大学2014年与2013年招生简章对比变化
天津城建大学2014年与2013年招生简章对比变化
责任编辑:teng91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3-9-28 13:55:42
  天津城建大学2014年与2013年招生简章对比变化

天津城建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城建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11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9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资格的高等学校,可以按规定数量和办法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直接申请参加相关招生单位的复试。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截止201310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接收推免生单位应及时为推免生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1010—31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925日至928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6)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8)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9)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1110日至11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
  (一)20131225-20141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14日至1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6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4日下午  外国语
  1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6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试题由招生单位自主选择使用)。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六、复试
  (一)招生单位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4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五)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八)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招生单位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自划线高校(名单见附2)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各招生单位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具体比例由招生单位自定。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九、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招生单位要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2年,再入学学习。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一、培养目标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和应用型研究生,以下简称全日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且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831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只限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91日,下同)学习实践,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不跨专业、只限报自筹经费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除项目管理(专业学位)外,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所公布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凡自愿报名我校各相关专业的推免生,请于20121025日前直接到我校研究生部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

(三)报考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第(一)和以下各项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全日制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研招网公布的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报名我校应试的外国语语种规定为英语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报考我校考生按研招网公布的时间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即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定的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2.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在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可在研招网《2013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公告的规定时间内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审查将在复试时进行,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日期及时间以教育部公告为准。不在国家规定日期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我校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我校招生专业初试科目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考试大纲及命题我校研究生招生所涉及的全国统考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

我校自主命题考试科目参见《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自主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自主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各招生专业归属单位组织编制(参见附表1,浏览研究生部及各学院主页了解详情)。

4报考我校考生初试成绩可通过网上查询

 

 

 

 

 

 

 

 

 

 

 

 

 

 

 

(二)复试

1.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按照国家一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确定并公告。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校研招办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34月底前完成。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试。

 

 

 

 

 

 

 

 

 

 

 

 

 

 

 

 

 

 

 

 

 

 

 

 

 

 

 

 

 

 

 

 

 

 

 

 

 

六、调剂

报考全日制硕士生(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调剂要求及调剂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调剂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以我校复试通知为准。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全日制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培养和自筹经费。

招收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我校、用人单位及拟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被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2年,再入校学习。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制(培养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和委托培养硕士生,按入学时签订的合同单位就业;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采取我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我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协同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十一、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本简章若与教育部相关规定有不符之处,最终以教育部公告为准。

 

 

变化:

报考条件:14年删除了年龄要求。

报考条件:14年删除了对已获硕士或博士人员的报考专业条件。

报考类别:只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

14年报名后网上缴费。

复制本文地址给好友 -
  • 上一条信息:

  • 下一条信息: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信息搜索
    天津考研网版权、投稿与免责申明:
    1)凡本网署名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天津考研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天津考研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注明"文章来源:xxx(非本站)"的文章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考研招生简章·专业目录
    普通信息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天津城建大学报考点
    普通信息 天津城建大学2021年考研招生简章
    普通信息 天津城建大学2022年考研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报考须
    普通信息 天津城建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简章
    普通信息 天津城建大学各学院2017年考研参考书目信息汇总
    普通信息 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考研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报考须
    普通信息 天津城建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普通信息 天津城建大学2021年考研报考点(1243)网上确认方
    普通信息 天津城建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普通信息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招生简章(未更新)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考研院系·专业导师信息
    普通信息 天津城建大学804土木工程概论2017年考研大纲信息
    普通信息 2016年天津城建大学传热学考研大纲
    普通信息 天津城建大学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2017年考研大纲信
    普通信息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更名为天津城建大学
    普通信息 环境材料与技术——理学院培养方案
    普通信息 2016年天津城建大学土木工程概论考研大纲
    普通信息 2016年天津城建大学无机材料科学基础考研大纲
    普通信息 2016年天津城建大学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考研大纲
    普通信息 天津城建大学802材料力学2017年考研大纲信息
    普通信息 天津城建大学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方向】2017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考研招考·信息
    普通信息 天津城建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考研调剂录
    普通信息 天津城建大学2014年硕士生招生问答
    普通信息 天津城建大学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2020年考研调剂录
    普通信息 2019年天津城建大学建筑学院考研第一批发送调剂复
    普通信息 天津城建大学2018年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水污染控制
    普通信息 2019年天津城建大学控制与机械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办
    普通信息 2019年天津城建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考研调剂
    普通信息 天津城建大学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2018年研究生复试
    普通信息 天津城建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0年考研调剂复试名
    普通信息 2019年天津城建大学理学院考研复试名单公示
        相关信息
    天津体育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
    天津师范大学854中国数学史2024年考研初试参考书目
    天津师范大学653高等数学2024年考研初试参考书目变
    天津师范大学853物理学史2024年考研初试参考书目变
    天津师范大学653普通物理2024年考研初试参考书目变
    天津师范大学829高等代数2024年考研初试参考书目变
    天津师范大学629数学分析2024年考研初试参考书目变
    天津医科大学卫生综合2024年考研大纲变化信息
    天津医科大学口腔综合2024年考研大纲变化信息
    天津医科大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学术学位)2024年
      热门考研服务
    | 关于我们 | 网站导航 | 招聘信息 | 广告业务 | 隐私条款 | 客服中心 | 联系我们设为首页 顶部 全国统一热线:022-58054788,58054799,27056088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3-2024 天津格瑞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旗下网站:[天津考研网]52kaoyan.com上学网]chinakao.cn
    公司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佳怡国际D座底商(天津大学东门斜对过) -办公室地图-行车路线 工商网银在线支付平台,安全快捷!支付宝特约商家,信任标志!考研一站式服务,考研无忧!
    公司总机:022-85681642 客服热线:022-58054788,58054799(7X24小时热线支持)
    法律顾问:王自强律师 信息产业部备案:津ICP备0700135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