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2014年接收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工作通知
各位申请人:
现就我校2014年接收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学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接收学员条件及工作安排
(一)通过我校2014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核(2013年12月16~20日进行)并在我校报名参加2014年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外语统考分数290分以上(含);
2.外语统考分数290分以下,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
3.外语统考分数290分以下,本人目前主持省部级或以上级别课题。
以上人员请下载并填写“天津医科大学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资格登记表”、“导师推荐书”、“专家推荐书”,完成单位资格登记、导师推荐及专家推荐。外语统考分数290分以下,目前主持省部级或以上级别课题人员须于6月6日前补充课题证明材料(项目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科研处公章),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交表时间:2014年6月10日前。本市人员须由本人办理,外省市人员可通过EMS邮寄。
交表地点: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601室)。
2.在我校2014年全日制博士招生系列报名并参加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人员,外语统考分数在60分(含)以上,且硕士学位于2011年7月份以前获得;如拟申请入学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详见“天津医科大学2014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6月9~10日,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审核地点: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601室)。
二、相关说明
1.学校将根据申请人资格审查材料结合报考导师情况进行录取,录取通知书发放及交费等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告通知。
2.收费标准:按2014年天津市物价部门最新下发的文件执行。
3.学员须在规定年限内通过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英语全国统一考试,并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否则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022-83336559。
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
2014年5月27日
附件1:天津医科大学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资格登记表(1份)
附件2:导师推荐书(2份;1份交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1份交研究生院)
附件3:专家推荐书(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