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事宜:
(一)网上报到
1、网上报到地址:
http://yingxin.tjnu.edu.cn开通时间2015年8月12日。
2、新生初次登陆用户名、密码均为本人身份证号,首次登陆后请修改密码,并注意保存。
3、新生可从网上报到系统查看本人学号、班级、专业、学院、宿舍等信息,同时需要补充填写部分个人信息,如:到校时间,交通工具类型和车次。
(二)现场报到
1、报到地点
新生根据预报到系统中获取的个人住宿信息到所对应的宿舍楼下设立的报到点报到。
2、报到时间:2015年9月9日。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否则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我校于9月9日(7:30—18:00)在天津站前广场、天津西站、天津南站设接待处。请新生尽量在预报到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并在接站时间内到达,以便乘坐接站车辆。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我校联系。
(三)公寓入住
2015级新生入住主校区,学生可从网上报到系统获取入住公寓的楼宇及宿舍号。新生入学报到时,全套床上用品预先放置于学生宿舍床位上,进入宿舍后即可使用,床品费用由学院以班为单位在开学后统一收取。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和天津市纺织纤维检验所相关文件的要求,若学生不选用学校准入的床上用品,,请在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下载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学生自购自带床上用品登记表》并于2015年2月25日之前发送到指定邮箱(
18812685687@163.com),邮箱自动回复后表示确认,具体详见《新生床上用品购买指南》。
二、外地及本市新生报到时必须按以下要求带齐有关“证、卡”办理户籍关系。(户籍关系自愿转入)
(一)办理户籍迁移的新生范围界定:
1、外省市新生(含农业、非农业)户籍可迁入我校。
2、天津市内户籍迁移:
(1)二区三县及铁厂(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县、静海县、蓟县、涉县铁厂)新生(含农业、非农业),户籍可迁入我校,其中农业户口学生户籍转入需签农转非承诺书。
(2)十三区(市内六区、新四区、塘沽、汉沽、大港)非农业家庭户口新生,户口不允许迁入我校;十三区非农业集体户口的新生,户口可转入我校;
(3)十三区(市内六区、新四区、塘沽、汉沽、大港)农业户口新生,户籍不允许迁入我校,根据天津市公安局户籍管理规定和本人意愿,可自愿填写天津市高等院校学生就地农转非申报表并由学校统一办理就地农转非手续。
(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须提供的材料:
①《录取通知书》原件;②《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市: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正反面));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一寸白色背景免冠照片一张;
(三)《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一栏填写为:“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或者“天津师范大学”;
(四)《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必须与研究生报名时的身份证号一致;否则不能办理落户手续;
(五)《户口迁移证》上的“民族”一栏必须填写具体民族,不得以“其它”代替;《户口迁移证》上应注明户口类别,即“农业”或“非农业”、或“本省(市)已取消户口类别”;《户口迁移证》上须注明婚姻状况;《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籍贯”应至少填写两级行政区划,如:“**省(市、自治区) **县(区、旗)”,不得为空;
(六)新生入学应持有《居民身份证》。如没有则必须在原户籍地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新生落户时需将《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复印件按身份证大小规格剪贴在《户口迁移证》背面的左上角处。《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必须是18位,如没有编号或为15位编码,须补齐后才能落户;
(七)凡户口不迁入我校的学生,其在校期间所涉及户籍的事宜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八)户口迁入学校后,学生不得变更户口项目,不得中途将户口迁出(退学、转学除外);
(九)新生户口迁入手续只限当年办理。新生自报到之日起30日内必须上交户口迁移材料。如逾期,则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户口迁入我校集体户口的权利。公安机关及学校不再受理跨年度学生的落户及农转非审批手续;
三、新生中党员、团员在报到前先办好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党、团员在入学时须及时办理党、团组织关系。本市党员由所属区、县、局党委组织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写:“天津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外省(区、市)党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其中包括内蒙古的盟、旗委组织部、直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写:“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入学报到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交到所在学院,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后到校党委组织部集中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团员团组织关系,由原单位团委(在职职工须经区级团委)转至天津师范大学团委。
四、按照天津市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精神,学生个人的重要学籍学历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以入学当年报名考试登记信息为准,入学后原则上不予更改。
五、档案管理
1、凡享受助学金、奖学金的非定向就业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2、定向就业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并于开学前交到录取学院。
3、入学后将不再办理档案调入手续。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新生注意事项
1、“少民”非在职新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户籍关系自愿转入;在职新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不转户口。
2、“少民”硕士新生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基础培训学校,基础培训结业考核合格后转入我校。
3、“少民”硕士新生第一年直接到培训单位报到学习,具体安排请于8月中下旬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http://59.67.75.245/office/yjsy/skin/one/index.asp)。
七、办理入学手续时须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三张(办理学生证、图书证、户籍关系(白色背景))。
八、交费事宜
新生入学须交纳如下费用:
1、学费
学费标准详见《天津师范大学2015年研究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一览表》(附件1)。
2、住宿费
新生均住主校区
硕士生4人一间(1200/人、年)或2人一间(1500/人、年)(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博士生2人一间(1500/人、年)
3、保险费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学生应该统一参加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职研究生无需交纳此保险费)。学生个人每人每年交纳保费100元(确切金额以天津市人社局文件为准),办卡工本费5元,即三年制研究生总计交纳305元,二年制研究生总计交纳205元。入学时一次交齐(市财政每年每生另外补助730元),非天津市户籍学生结合原籍参保政策自愿参保。
4.校园一卡通预存餐费
学校免费为新生办理一张校园一卡通,免押金。为方便学生到校后就餐,学校将统一代学生收取100元餐费预存入校园一卡通。
新生应按规定时间完成各项缴费,否则无法进行学籍注册及各项修业计划,不予发放奖、助学金。欠费期间停发的奖、助学金后期原则上不予补发。上述费用可通过网上自助缴费或银行卡划转两种方式交纳。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新生交费须知》(附件2)。
九、九月初会在网站公布新生报到流程,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