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天津师范大学报名点(代码1235)网上确认公告
各位考生: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做好对广大考生的服务工作,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天津师范大学报名点(报名号前四位:1235)作为试点单位,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确认工作由现场确认调整为网上确认。凡是选择“天津师范大学报名点”(报名号前四位:1235)进行报考并已缴费成功的考生,均须在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完成信息确认手续。请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点要求提供的个人材料的考生,报名无效;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名点的考生,报名无效。
一、网上确认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建议使用手机端操作,考生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系统开放时间预计为11月4日(具体以研招网开放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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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生网上提交相关个人材料后,我校报名点将于11月5日至8日(每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3:00-17:00)审核考生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系统中对审核结果的反馈提示。若提示“审核通过”,说明考生已经完成2020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若提示“审核不通过”,请考生根据提示内容及时补充证明材料,或根据提示内容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天津师范大学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提交。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8日中午11:00,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8日下午16:00。
三、2020年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考场设在我校主校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考生可于12月14日-23日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查看考场所在楼宇。考生可于考试前5天,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查询考试所在考场号和座位号。
四、注意事项:
1. 研招网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凡是选择“天津师范大学报名点”的考生,务必确定本人网上报名成功(网上报名系统显示“支付已完成”),网上支付如遇问题,请咨询研招网客服。
2.网上填报时,往届生选填内容必须与毕业证书一致,若毕业院校已更名的,毕业学校中没有自己的学校或学校名称与实际不同,则选择“其他学校”,并在下面的输入框中填写学校名称(须与毕业证书一致)。
3.根据研招网相关规定和网上报名技术要求,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五、为便于考生提前准备确认材料,现将网上确认时考生应提交材料公布如下:
所有考生网上确认必须上传的材料照片及标准:
1. 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参见下方图例所示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5M,宽高比例3:4;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2/3;女生不宜化浓妆;不得佩戴美瞳、墨镜拍照,佩戴眼镜不得反光;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头发不得遮挡五官或造成阴影;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经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使用照片翻拍);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结果。
2. 本人手持身份证照(参见下方图例所示)。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带头像照片一面面向镜头),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五官或造成阴影;确保脸部及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身份证信息不能被遮挡。
5. 天津户籍未取得毕业证(2020年入学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1)自考生准考证;(2)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或居住证(只认原件,回执无效)。
6. 非天津户籍未取得毕业证(2020年入学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1)自考生准考证;(2)天津市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或就业登记证),并提供在津参保缴费证明(2019年6月后连续3个月)。
7. 天津户籍未取得毕业证(2020年入学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1)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2)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或居住证(只认原件,回执无效)。
8. 非天津户籍未取得毕业证(2020年入学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1)网络教育学生证(2)天津市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或就业登记证),并提供在津社保参保缴费证明(2019年6月后连续3个月)。
9. 上述4-8项未提及的天津户籍的其他考生,须提供(1)学历证书(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参见下方图例所示);(2)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或居住证(只认原件,回执无效)。
10. 上述4-8项未提及的非天津户籍的其他考生,须提供(1)学历证书(学历校验未通过或毕业证书丢失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2)天津市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或就业登记证),并提供在津参保缴费证明(2019年6月后连续3个月)。
11.如遇以下特殊情况,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照片:
(1)身份证丢失,应提供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本科毕业后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居民户口页(含曾用名)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
(3)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5)现役军人考生报考,如没有身份证,须上传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军级单位干部部门盖章)、军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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