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范围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且初试成绩已通过国家A类地区复试控制线的考生均有机会参加复试。
2、初试成绩已通过国家A类地区复试控制线,已和我校各学院联系,并同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并得到我校复试通知并接受调剂的考生。
二、复试的内容及形式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知识结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外语水平、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潜力以及综合素质。未参加复试和复试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分)
2、专业课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3、综合面试(满分为50分)
综合面试内容包括:创新能力、专业素养,本科表现等部分内容,各部分权重见复试情况表。
4、实验(实践)能力测试 (满分10分)
工学类各专业和工程硕士各领域(工业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领域除外)的考生主要测试考生实验动手能力,其他专业的考生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可以根据专业的特点采用实验操作、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小时。
各复试组应提前就综合面试内容和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分别设计题目,由考生现场抽题回答,除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外,每类题目供考生选择的数量不应少于20题。要求对考生进行实验动手能力测试的各学院,应提前公布实验仪器设备的名称和主要参数。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的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安排及要求:
1、复试报到时间:2017年3月17日开始,具体时间学院确定(各学院具体复试报到时间不同)
2、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报到时通知,面试顺序由各学院安排。
3、复试费用:90元。
四、考生复试报到时需带齐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查验和留存
1、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红章)。
4、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外语专业考生查验专四、专八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天津理工大学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原件。
6、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上述证件经查验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复试资格。
五、政审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可自行下载《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doc》,应届考生交所在学校、往届考生交工作单位的政工或人事部门填写政审意见加盖公章、往届未就业考生由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由考生本人在复试报到时提供。
六、复试通知书的下载及确认
《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单.doc》由考生自行下载,用A4规格的纸打印,贴本人近期一寸照片,在规定时间内持复试通知书及其他要求审核的材料到我校报到,经学院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复试通知书”上加盖学院公章,通知书方为有效。考生持复试通知书参加复试。
第一章 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校纪委书记分别担任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录取纪检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
二、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各学院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组人员组成。
三、复试组由五人组成,设组长一人。复试组成员应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复试组另设一名记录员,负责对每个考生的复试情况做现场记录。
四、复试组成员要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凡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我校研究生复试的,不能参与复试工作。
五、在复试的过程中,重大问题要集体研究决定,避免个人行为。遇有特殊问题要及时与校研究生院和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沟通,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六、学院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组成员名单报校研究生院备案。
第二章 统筹管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界定
准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016 年 11 月 30 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规定执行;2016年 12 月 1 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第三章 考生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审查
一、考生身份的审查
核对考生的学生证、居民二代身份证、复试通知单。
二、考生学历、学位及大学期间成绩单的审查
对应届考生仅核查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红章),对往届考生核查本人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考生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红章),对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除了核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外,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无原件的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报名时向校研究生院提交填写有具体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政工或人事部门公章的《天津理工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政审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四、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审查
2017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于2017年9月份开学报到后由研究生院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第四章 复试的内容及形式
一、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分)
2、笔试专业课(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3、综合面试(满分为50分)
综合面试内容包括:创新能力、专业素养、本科表现等部分内容,各部分权重见复试情况表。
4、实验(实践)能力测试 (满分10分)
工学类各专业和工程硕士各领域(工业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领域除外)的考生主要测试考生实验动手能力,其他专业的考生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可以根据专业的特点采用实验操作、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小时。
各复试组应提前就综合面试内容和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分别设计题目,由考生现场抽题回答,除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外,每类题目供考生选择的数量不应少于20题。要求对考生进行实验动手能力测试的各学院,应提前公布实验仪器设备的名称和主要参数。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的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采用差额复试的原则,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第五章 复试情况的记录和复试成绩的公布
一、 复试时由复试记录员认真填写复试记录表(每生一表),复试组成员要在本人的打分情况栏内签字,复试记录表要由复试组组长签字方为有效,并及时报校研究生院。
二、 复试成绩、排名由各学院对考生公布,考生复试成绩不及格的一律不得录取。
第六章 复试总成绩的确定
复试总成绩按如下公式确定:
复试总成绩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实验(实践)能力测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笔试成绩(含)*0.3+综合面试平均总分
第七章 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考生总成绩.按当年各专业的招生规模择优录取。
总成绩 = 初试成绩/5*0.6 + 复试总成绩*0.4
工程管理专业硕士:总成绩 = 初试成绩/3*0.6 + 复试总成绩*0.4
第八章公示
拟录取名单要在研究生院网站和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市高招办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第九章申诉渠道
公示网站地址: http://yjs.tjut.edu.cn/index.htm
举报电子邮箱:jyjs@tjut.edu.cnjjc@tjut.edu.cn
举报电话号码:022-60215566、022-60216276
受理举报部门:研究生院、纪委监察室
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邮编:300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