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经济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一、复试安排 (一)3月28日(周三)下午1:00前在兴文楼A330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查确认: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时间:下午1:00—2:00,笔试地点:兴文楼A330。 面试时间:下午2:00,分组和地点如下: 1. 专业: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 地点:兴文楼A324 2. 专业:世界经济 地点:兴文楼A307 3. 专业: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地点:兴文楼A326 (三)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的方式和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专业课复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外语听说,外语听力和口语各占50%。 3.综合素质测试,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 面试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复试登记表留学院存档。 (四)录取原则: 各学科拟录取排名由总成绩 = (初试成绩/5)×60%+(专业课复试成绩×20%+外语成绩×30%+综合素质成绩×50%)×40%的总成绩确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拟录取排名由总成绩确定。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1.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2.政审不合格。3.未按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人事档案或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4.提供虚假信息。 (五)复试录取信息的公示及公开: 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拟录取名单由学院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各专业招生人数 政治经济学:3(全日制)+2(非全日制) 区域经济学:2(全日制) 西方经济学:2(全日制)+1(非全日制) 产业经济学:2(全日制) 世界经济: 2(全日制)+1(非全日制) 国际贸易学:2(全日制) 国民经济学:3 (全日制) 劳动经济学:3(全日制) 三、201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由学院通知拟录取考生被录取的专业。 (二)拟录取考生政审表于4月10日前寄到经济学院,表格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三)拟录取考生须登陆教育部研招网作相关工作(同意待录取)。 (四)复试当天将人事档案的函给拟录取考生自带,考生须于5月15日前将人事档案寄到经济学院,请用EMS寄送(应届生于7月30日前寄到即可)。 通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党政工作办公室刘老师(收)邮政编码:300387电话:(022)23766059 (五)录取通知书在6月初发放,考生通讯地址4月25日左右须直接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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