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管理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学术型硕士)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2018年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择优录取。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工作安排
1、我院按照《国家线》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时间、地点
我院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9日(星期四)。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附表。
3、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对照片、证件号码);(2)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原件;(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4)复试费缴费凭证;(5)学籍学历核查有问题考生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6)3张一寸照片。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各硕士点复试当天上午8:00,兴文楼A202
4、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综合面试。各学科点复试具体内容见附表。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考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2)复试方式
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外语水平测试主要形式为英语面试,英语面试当场给出分数。
综合面试主要是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考核。面试情况要有详细的记录,并在面试情况表上做好详细记录。面试完毕后,将复试登记表留在本学院存档。
5、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具体构成为,综合面试(占复试比例50%)+专业笔试(占复试比例20%)+英语面试(占复试比例30%)。
三、调剂复试
1、我院要按照“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空余指标接受调剂考生。
2、我院各专业对调剂考生的要求如下: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我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外招生单位调入、学院之间调剂、学院内专业调剂、相同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之间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4、我院调剂考生复试与第一志愿考生同时进行。
四、录取原则
1、招生规模
我院应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院下达的2018年硕士生招生规模进行录取。
2、录取规则
我院各学科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 = 初试成绩×(100/初试满分)×60%+复试成绩×40%)对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别排序。
对于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对于调剂考生,根据各学科点招生余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2)政审不合格。
(3)未按时提交培养协议、人事档案或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4)提供虚假信息。
五、复试录取信息的公示及公开
1、复试过程公示。
我院将提前在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
2、录取结果公示。
我院将在本学院网站上对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自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它事项
1、今年复试考生统一进行网上交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研究生考试复试费收取标准,每名考生收取费用90元。
2. 复试期间暂不安排体检,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联系电话:23766781
天津师范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录取工作小组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