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考研复试细则公示
2019年天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考研复试细则公示为大家整理发布。天津工业大学1V1考研复试指导、调剂指导请联系倩倩学姐QQ:2852358027 研哥微信:xdfxk2014 天津考研网QQ:394999530
第一条 为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和学校《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院组成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工作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及其它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指导、协调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拟定专业招生计划,制定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细则,审定复试学生名单,指导复试工作小组进行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第三条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由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指导教师等组成,负责实施具体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应由副教授以上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
第四条 学院从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相关专业,且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分数)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一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中拟定复试名单。如前述考生数量低于我院相关专业拟录取人数,差额部分通过调剂方式补足。
调剂考生需满足如下条件:
1、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分数)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个别学科或专业有高于此要求的,以学院公布为准。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只接收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4、我院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第一批次调剂开通时间:2019年3月20日14:00—2019年3月21日17:00
若需进行第二批次调剂,开通时间则另行通知。
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确定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第五条资格审查
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先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查验以下信息: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本科学习成绩单;
4、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由于贷款问题毕业证被毕业学校扣押的考生,须持毕业学校教务部门证明信参加复试);
5、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6、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原件;
9、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第六条学院给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编制复试编号并告知考生。复试编号编制规则:招生年份+培养单位代码+顺序号(三位,左补‘0’)。复试编号共10位数字,不可重复。
第七条复试成绩构成及考查内容
复试主要包括专业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我院依学科专业特点设定不同的复试考试方式及考查内容,具体如下:
(一)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复试成绩构成及考查内容
复试成绩构成:复试总成绩10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笔试)占40分(卷面100分,折合成40分满分)、面试占60分(含外国语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计入总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方式:采取笔试加面试两种方式。
1.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40%,卷面100分,折合成40分满分)
复试专业课测试的命题、保密、组考等相关事项与初试中自命题科目要求相同,考务工作由学院组织。
考试形式:外语综合能力,英语类考生考查内容包括词汇、阅读、翻译、写作等,满分100分。日语类考生考查内容包括语言、文学、翻译、文化等,满分100分。
时间:90分钟
2.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60%)
英(日)文自我介绍;(30分)
回答复试导师组的相关学术问题,涉及语言学理论、翻译理论与实践、外语教育理念与方法、跨文化交际学、英美日文学等;(50分)
考生汇报自己初步的科研选题,研究兴趣与方向。同时考查考生的文学鉴赏与批评水平以及研究潜力和创新能力;(10分)
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以及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兴趣爱好、心理素质、文明礼仪等综合素质;(10分)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复试总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艺术硕士广播电视领域复试成绩构成及考查内容
复试成绩构成:复试总成绩100分,专业综合测试4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20分,专业素质测试20分)、面试60分(含入学专业设想、综合素质考查、外语口语、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等方面的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计入总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查考生对广播电视领域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查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查外语听说能力等。
(1)专业综合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形式为上机操作。根据所提供视频素材及要求进行素材剪辑,总分100分(计入复试总分时折为考生得分的20%),时间120分钟;
专业素质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根据命题要求进行案例分析或评论写作。总分100分(计入复试总分时折为考生得分的20%),时间90分钟;
(2)面试主要考查内容(总分100分,计入复试总分时折为考生得分的60%)
入学专业设想:考生对硕士就读期间专业发展计划进行阐述(含自我介绍)(30分)
综合素质考查:对考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潜力进行考查(50分)
外语口语测试:对考生的外国语(英语)听说能力进行考查(20分)
思想政治素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进行考查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复试总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戏剧与影视学学科复试成绩构成及考查内容
复试成绩构成:复试总成绩100分,专业知识测试40分、面试60分(含入学专业设想、综合素质考查、外语口语、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等方面的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计入总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查考生对戏剧与影视学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查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查外语听说能力等。
(1)专业知识测试部分
考试形式为笔试。根据命题要求对影视作品或影视文化现象进行案例分析或评论写作。总分100分(计入复试总分时折为考生得分的40%),时间90分钟;
(2)面试部分主要考查内容(总分100分,计入复试总分时折为考生得分的60%)
入学专业设想:考生对硕士就读期间专业发展计划进行阐述(含自我介绍)(30分)
综合素质考查:对考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潜力进行考查(50分)
外语口语测试:对考生的外国语(英语)听说能力进行考查(20分)
思想政治素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进行考查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复试总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第八条复试阶段,学院对考生的笔试环节、面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对每一位考生的复试过程进行记录。
第九条具体复试名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复试时间、地点等信息会于2019年3月22日在天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网站公布。
第十条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包括考生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思想状况、政治素质、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生的理想信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考生的人文素养;考生的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6+ 复试成绩×0.4。
(5)按综合成绩分学科(专业)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院将经考生“确认”的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及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布的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市高招办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第十三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监督电话:022-83956123
地址:天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3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