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工业大学艺术学院考研复试工作细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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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市考试院有关招生、复试、录取等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及《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
复试实行各专业方向差额复试(推免生不参加复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考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达到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外,还需满足各专业方向的分数线才具备复试资格。本年度按照学院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分方向进行招生,各专业方向的分数线为:
专业 专业方向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设计学(1305) 不分方向 38 57 360
艺术设计(135108) 服装艺术设计01 38 57 366
视觉传达设计02 38 57 386
公共艺术设计03 38 57 380
数字化艺术设计04 38 57 377
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 复试时间 3月24日至3月25日
2 资格审查时间 3月24日上午9:00到11:30
3 资格审查地点 艺术学院B315
4 专业测试时间 3月24日下午2:00——3:30
5 专业测试地点 工程教学实训中心机房(一)
6 面试时间 3月25日8:30开始
7 面试地点 B315
B415
B306
B307
(一)复试分组
进入复试的考生按照研究生报名考试所填报的专业方向进行分组考核。
(二)资格审查
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查验以下信息: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本科学习成绩单;
4、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由于贷款问题毕业证被毕业学校扣押的考生,须持毕业学校教务部门证明信参加复试);
5、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6、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进行;
8、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三)复试方式
复试总成绩10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笔试)占40分(卷面100分,折合成40分满分)、面试占60分(含外国语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复试总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1、笔试
专业课测试。设计学和艺术设计专业复试笔试科目为“创意设计表达与评述”,采取计算机上机方式,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40%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参加专业加试。加试科目为素描和色彩两门科目。每门课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分数不计入复试成绩。
2、面试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
(1)具体要求:
①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②每个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③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
(2)面试内容:
面试包括:外国语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内容。
面试成绩由每位面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数平均值得出。
(四)复试费用
根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复试费用须由考生个人在我校财务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
缴纳复试费:90元
缴费方式:网上缴费
缴费网址:http://219.243.56.101
注意:请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务必将缴费成功截图打印,资格审查时交学院。
(五)体检
体检在入学后进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录取
1、复试总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分专业方向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专业按照各专业方向考生的综合成绩分别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时根据各专业方向的招生计划,分别择优录取。
设计学专业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复试成绩×0.4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当年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三、非全日制考生接收调剂。调剂程序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录取办法按照调入专业要求进行。
四、公示监督制度
确定完拟录取考生后,学院将经考生“确认”的拟录取名单后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及各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布的拟录取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五、监督
举报电话:022-83955016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2-83955181 天津工业大学纪委监察处
网站地址:http://yjsb.tjpu.edu.cn
地址:天津工业大学行政中心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