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2年公共管理(MPA)硕士考研调剂公告
各位考生:
我校公共管理(MPA)硕士预计有30个左右调剂名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查询相关信息,提交申请。欢迎广大优秀考生调剂报考我校MPA项目。
特别提示: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受理其它方式调剂。
一、调剂复试时间
我校MPA项目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4月6日0时-13时,复试预计将于2022年4月10日开始,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复试录取工作。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选用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二、申请调剂的条件
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的要求,且符合教育部其他规定要求。我校不接收英语以外语种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注意:报考条件中要求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我校MPA项目。
第一志愿报考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考生:
在满足报考条件和在职定向的要求下,可以调剂MPA,若确为非定向考生,不能调剂到MPA。
第一志愿报考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非定向考生:
原则上应该有工作单位并能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若确无法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或无定向培养单位,考生需自行承担就业风险。
注意:今年MPA调剂名额中没有大学生士兵计划了。
三、参加调剂复试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查
调剂复试前,学院将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初试准考证
3.学历学籍材料
(1)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
(2)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成绩单原件(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英语水平测试证书(CET-4、CET-6等)原件
6.天津商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登记表
8.加分项目证明原件
9.学习、科研、社会实践获奖情况等其他材料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须在复试前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系统按照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
四、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形式:复试以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查,包括笔试和面试。
2.复试内容
专业综合复试(笔试)科目:《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占笔试成绩80%)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占笔试成绩20%)。时间:10分钟
专业综合复试(面试):专业能力素质(英语听力及口语考试10%、专业基础题与案例分析45%);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表现30%、获奖业绩经历15%)
同等学力不加试。
五、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学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3.调剂系统开放前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招生网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
六、调剂程序
1.“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系统并提交调剂志愿。
2.学院按照调剂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在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未通过调剂系统并在复试名单中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复试。
3.复试结束后,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4.为保障考生利益和招生的公平,调剂系统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限时接受,考生须及时登录系统处理信息。
5.第一批复试后有缺额的专业将继续调剂,考生须及时关注调剂系统缺额情况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
七、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招生网和我学院发布的考生须知等通知,按照要求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2.复试前,考生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系统在线签署《天津商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3.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天津商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八、联系我们
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gs.tjcu.edu.cn/
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jcu.edu.cn/
公共管理学院官网:http://spm.tjcu.edu.cn/
咨询信箱:1264064489@qq.com
咨询电话:022-26685807
九、具体调剂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招生网和公共管理学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