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22年考研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以及《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我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现将新闻传播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做好综合保障、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复试考核环境。
二、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复试专家小组每组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担任,组长由学科带头人、专业学位授权点负责人、专业领域教授担任。领导小组对学院的招生进行指导同时对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电话:23766150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 复试方式
针对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学院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通过网络平台完成复试的各项工作。选择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另外选取钉钉视频会议和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复试期间应急电话:022-23766150
(二)复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差额复试
1.按照2022年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为参加我院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2.我院在“国家线”基础上,按差额复试原则,确定我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三)复试时间、地点
序号 时间 科目
1 4月11日 新闻与传播
2 4月12日 新闻与传播
广播电视艺术学(下午)
3 4月13日 传播学
4 4月14日 新闻学
专业考试科目
新闻与传播:
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新闻学、传播学:
新闻传播史论
新闻传播实务
广播电视艺术学:
广播电视艺术学综合测评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通过研招网远程复试平台,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须签订《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在网络远程复试前24小时通过研招网远程复试平台必须提交本人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如身份证丢失,应提供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考生还可以提交本人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原件电子版材料作为补充材料。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五)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内容
复试注重对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查,包括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专业素养考核般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为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同等学力等考生补充要求如下: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专业科目。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要求与同等学力考生一致。均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系统进行。
2. 复试的组织
按照《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3. 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专业测试、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外语水平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 = (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80% + 外语水平成绩×20%。
四、调剂办法
(一)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类别)在一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
3.调入专业(类别)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不接受同一学科门类下专硕调剂到学硕。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类别)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含校外招生单位调入、学院(部)之间调剂、学院(部)内专业(类别)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学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小时。锁定期间原则上不得解锁。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校选拔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
3.我院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考生已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院的调剂志愿。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2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院将撤销复试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复试通知逾期被撤销,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4.我校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待录取资格。
五、录取原则
(一)录取规则
总成绩 = 初试成绩×(100/初试满分)×70%+复试成绩×30%(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排序)。
录取时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总成绩正好处在某专业(领域)录取名额边缘的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复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复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对名次并列的考生采取继续加试的办法。
(二)不予录取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学制、录取类别(定向、非定向)等,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本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不予录取。
8.提供虚假信息,不予录取。
(三)招生规模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招生数
050301 新闻学 新闻理论 新闻史 新闻实务 媒介经营管理 新闻学术史 传媒伦理与新闻规制 12
050302 传播学 传播理论 传播史 应用传播 战略文化与政治传播 网络舆情与应急传播 影像传播 12
055200 新闻与传播 不区分研究方向 40(含推免2人)
1303L2 广播电视艺术学 广播电视文艺 广播电视编导实务
播音与主持艺术 4
(四)入学复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处理。
七、收费
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
缴费方式: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缴费。
各专业复试前一天6:00至20:00内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4月19日之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考生将政审表于4月23日前寄到学院,表格可从网上下载。
(三)拟录取考生需登录教育部研招网完成相关工作(登记调剂申请、接收复试通知、同意待录取)
(四)4月19日之前将定向就业硕士协议书及人事调档函给考生寄出(含“少干计划”录取考生),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寄回学院(用EMS寄送)。应届生人事档案可于7月份寄回学院。定向就业协议书(含“少干计划”录取考生,“少干计划”定向协议先到研究生院盖章)必须在4月23日前寄回我校研招办。
(五)录取通知书待录取数据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发放,考生通讯地址可于5月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修改。(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须将协议寄回研招办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本细则由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方案中其他未尽内容,参照《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九、咨询
电话:(周一至周五8:00-17:00)
研究生院招办: 022-23766157
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22-2376150 15712200129
电子邮箱:
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ygu@tjnu.edu.cn
网上查询: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yjsy.tjnu.edu.cn/zsxx.htm
新闻传播学院主页http:// xwcb.tjnu.edu.cn/
学院邮寄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300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