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按照《天津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
二、复试分数线
考生初试成绩需符合《天津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复试形式及安排
(一)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二)现场报到时间、地点:3月30日上午9点 23号楼403B室,预计复试2天。如有变化以复试通知为准。
(三)一志愿复试人员名单
一志愿复试名单见后续学院官网通知
四、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将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二)准考证
(三)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尚未取得毕业证(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自考生准考证
5.尚未取得毕业证(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
(四)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
(六)其他材料
1.《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2.《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3.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项获奖证书等
4.复试费缴纳成功截图
5.复试通知单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须在报到时,按照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复试内容
复试阶段测试满分为100分,分为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基础能力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满分为10分。考核内容: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方式:面试。
(2)专业基础能力测试
满分为30分。考核内容: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等。考核方式:笔试。
(3)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满分为60分。考核内容: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学科前沿、研究方法,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创新潜质等。考核方式: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其中实践能力测试为10分,主要测试考生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方式:笔试。综合面试为50分,主要测试考生学科前沿、研究方法,学术创新等内容,为面试专家组全体成员独立评分的平均成绩。
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六、成绩排名
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排名。复试成绩低于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七、录取管理
复试工作完成后,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考生如有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招生复试工作:韩老师,联系方式:60214388,移动电话:13622004895 办公地点:23-403B。
九、提示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研究生院官网文件《天津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研究生院其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