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化学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天津工业大学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 学院成立由学院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研 究生管理办公室、各系部相关负责人、纪检委员及相关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
2. 学院成立若干复试专家组。各复试专家组每组5 人,由本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等教师组成,负责实施具体考核,考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小组设组长 1 名,组长由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担任,负责本
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另配备秘书 1 名,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记录复试情况等。
3.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
1.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所有初试考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 达到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 A 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参加我院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2. 政策照顾等考生,按学校复试录取办法规定执行。
三、复试人数比例
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类别下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根据合格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四、考生资格审查
学院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身份和学籍学历不符合复试规定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考生应提交如下材料。
1. 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
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 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 学历学籍材料
(1) 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 学生信息网)。
(2) 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 尚未取得毕业证(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 试本科生,提交自考生准考证;尚未取得毕业证(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交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
(4)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 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 思想政治素质审查:考生需提交签有具体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政工或人事部门公章的《2023 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见学校复试录取办法附件1)。
6. 考生本人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学校复试录取办法附件2)。
7. 复试费缴费成功截图。
一志愿考生须在3月28日14点前将资格审查所需全部材料扫描或拍照
(要保证清晰度)按上述顺序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学院由专人负责审查材料,如有问题将审查结果及时反馈给考生。调剂考生在4月6-7日期间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五、政策照顾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 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 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学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考生初试网上报名时在系统中申请,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复试时学校依据后台的审核结果为准。对于审核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可于3 月27 日下班前联系学校研招办,联系电话:022-83955016。
六、复试名单公开
各批次复试前,学院提前在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初试总成绩等信息)。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我院不做破格复试。
七、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和复试费用
1. 复试方式:我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使用台式机或者笔记本电脑的考生需下载安装最新版Chrome 浏览器,其中台式机需提前准备外置摄像头,使用手机客户端的考生需提前下载并安装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应根据系统要求完成注册、实名验证、上传资格审查材料, 并于3 月29 日上午9 点参加学院组织的远程面试系统测试。
2. 复试相关环节时间安排如下:
备注:请考生按时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近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 畅通(包括手机、邮箱等),以便接收关于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的有关通知。
3. 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选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
台,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考生需要下载并提前熟悉“腾讯会议”软件,“腾讯会议”将作为“网络远程复试”的备选方案,电话通知为补充手段。复试前, 考生应核查网络及设备情况,由于手机及无线网络稳定性不佳,强烈建议采用电脑及有线网络进行复试。如面试前或面试过程中出现突发情况可联系022-83955936。
4. 复试费用
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 元/生。
缴费方式:复试费用须由考生个人在学校财务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缴费网址:https://pay.tiangong.edu.cn/。一志愿复试缴费时间:即日起至 3月 28 日 14 时。特别提示:各位考生需要先在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后再登录
缴费。特别提示:各位考生需要先在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后再登录缴费,并注意不要选择成博士生缴费。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务必将缴费成功截图上传至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考生调剂阶段如需再次参加我校复试的,可不必重复缴费。
八、复试内容和复试成绩
1. 复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备注:专业素质和能力中,知识点可参考《天津工业大学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及大纲》(见研究生院网站“硕士生招生”专栏)。
2. 面试组依次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英语口语水平及英语翻译、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并及时做评分记录。
3. 专业素质和能力、英语翻译题目由系统随机抽取。
4. 专业素质和能力中化学综合(含物理化学和有机化学相关内容)或客观题部分答题时间为5 分钟。
5. 每个考生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为20 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6.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
7.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高职高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本科结业生) 以及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无机化学和分析化学。每门课程满分 100 分,60 分及以上视为合格。
九、体检
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办理。
十、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如学院认为有必要,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 号)严肃处理。
考生在复试中不得使用 ChatGPT 等 AI 技术作弊,学校将采用必要的
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十一、考生端设备及环境要求
1. 系统要求。采用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作为首选远程复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应急备用远程复试系统。考生要提前下载、安装、注册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腾讯会议系统,并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配合完成远程复试系统的模拟测试,确保满足复试要求。请考生仔细阅读学习《学信网复试系统考生端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确保复试系统操作熟练,复试能够顺利进行。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应急备用系统, 在复试前考生要按照学院要求做好准备。
2. 机位配置。考生参加复试须使用“双机位”。“第一机位”从考生正前方采集考生本人音视频信息,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取景范围不能过小, 考生正面面容及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内,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可能与复试相关的物品或资料。“第二机位”要能够采集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
情况,位于复试场所远端,与考生后背成45°角,能够拍摄到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复试全程开启。
3. 设备要求。建议考生尽可能使用电脑(笔记本电脑/台式机电脑+外置摄像、麦克风设备)作为“第一机位”复试设备,使用手机作为“第二机位” 复试场地监控设备。“双机位”音视频信号采集应清晰流畅。请考生提前准 备好相关设备,并保障复试期间设备电量和内存空间充足,连接优质网络, 尽量使用有线网络连接和4G 以上连接方式,确保设备功能满足复试要求。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适当准备备用设备。考生使用电脑或手机进行远程复试的过程中,远程复试系统要始终全屏显示。考生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须彻底关闭各种可能中断或影响考试的应用程序,特别是微信、QQ 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确保设备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因其他应用程序或软件造成视频复试中断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恶意断网,未经复试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听不清问题时,须立即向复试小组反映,主动采用学院规定方式与学院保持沟通。
4. 环境要求。复试过程中,考生须保证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远程复试,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不允许出现可能干扰复试进行的其他声音。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考生本人外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时环境亮度合适,光线不能过暗,不要逆光。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的助考。复试期间的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或者更换视频背景。
5. 仪容仪表。考生复试时须保证视频中本人图像清晰,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耳机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耳部。
6. 网络突发状况处理方法:(1)考生在网络远程考核过程中若出现视频卡顿、黑屏等现象,可尝试刷新界面或关闭APP 重新进入考场。(2) 如在网络远程考核过程中出现严重网络故障、停电等突发状况,请考生保证联系方式畅通(考生联系方式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并尽快主动通过应急电话022-83955936 与学院取得联系,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复试机会。
十二、调剂管理
(一)调剂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 A 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
3. 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根据学校人才选拔要求,初试科目为英语(二)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为数学(二)的考生, 不能调剂到初试科目为数学(一)的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为数学(三) 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初试科目为数学(一)或数学(二)的学科(专业)。
6. 学院只接收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二)调剂要求
1.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研招调剂系统”进行,未按调剂政策和程序进行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认可,录取资格无效。调剂工作由学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 调剂系统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 个小时,具体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 小时。调剂系统开放前学院将在学院官网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
3. 学院受理考生调剂申请时,坚持公平,择优调入。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4. 复试后,学院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三)调剂程序
申请调剂转入的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研招调剂系统”,依据我院公布的生源余缺信息,参照调剂服务系统流程提交调剂申请,学院将及时审核考生信息,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及时确认,考生接收复试通知方可参加复试。
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后仍有缺额的专业将继续调剂,考生须及时关注
调剂服务系统缺额情况和学院网站通知。十三、录取管理
(一)计划管理
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结合各专业合格生源复试的具体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并报学校招生工作组审批通过后,可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二)录取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 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三)录取规则
各专业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
经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学院官网公示10 个工作日。
(四)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1. 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 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6. 未经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023 年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五)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在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四、监督
学院咨询电话:022-83955936 学院监督电话:022-83955898
学院办公地址:天津工业大学化学学院6C309 学院网址:https://chem.tiangong.edu.cn/main.htm 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b.tiangong.edu.cn
请关注学校及学院网站通知
十五、附则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天津工业大学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