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以及《天津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统筹做好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我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现将新闻传播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增强服务意识。
二、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领导小组对学院的招生进行指导同时对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电话:23766150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 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差额复试
1.2024年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为参加我院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2.我院在“国家线”基础上,按差额复试原则,确定我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3日、4月11日、4月13日三天,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需提交本人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和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 《天津师范大学2024年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6.考生还可以提交本人外语水平证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获奖证书等作为补充材料。
考生对照个人实际情况在复试前还要提交如下材料:
(1)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原件。
(2)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须提供自考准考证原件。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和《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原件,同时要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供本人《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五)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内容
复试注重对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查,包括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专业素养考核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笔试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为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同等学力等考生补充要求如下: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专业科目。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要求与同等学力考生一致。
2.考生综合面试次序随机确定,考生当场随机抽题作答,复试专家组成员随机组成。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
3. 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笔试测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考核满分均为100分。
复试成绩 = 专业笔试成绩×40% + 外语水平成绩×20% +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40%
四、调剂办法
(一)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类别)在一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
3.调入专业(类别)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不接受同一学科门类下专硕调剂到学硕。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类别)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学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小时。锁定期间原则上不得解锁。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院选拔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
3.我院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考生已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院的调剂志愿。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
4.调剂考生选拔的解释工作由本学院负责。
5.学院在复试前对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信息进行公示。
6.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待录取资格。
7.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
调剂考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我校原则上不接受考生以任何理由提出的取消录取的申请。
(三)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硕士研究生复试属于国家级考试,包含复试过程和内容的影像声音按秘密级事项管理,参加复试的考生不得对复试进行拍照录音录像。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天津师范大学2024年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与复试试题有关的内容。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
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录取原则
录取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总成绩 = 初试总分×(100/初试满分)×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排序)。
录取时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总成绩正好处在某专业(领域)录取名额边缘的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复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复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对名次并列的考生采取继续加试的办法。
(一)招生规模
(二)入学复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4月19日之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考生将政审表于4月23日前寄到学院,表格可从网上下载。
(三)拟录取考生需登录教育部研招网完成相关工作(登记调剂申请、接收复试通知、同意待录取)
(四)4月19日之前将定向就业硕士协议书及人事调档函给考生寄出(含“少干计划”录取考生),考生于5月20日前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寄回学院(用EMS寄送)。应届生人事档案可于7月份寄回学院。定向就业协议书(含“少干计划”录取考生,“少干计划”定向协议先到研究生院盖章)必须在4月30日前寄回我校研招办。
(五)录取通知书待录取数据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发放,考生通讯地址可于5月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修改。(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须将协议寄回研招办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本细则由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方案中其他未尽内容,参照《天津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七、咨询
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 022-23766157
邮箱:tjnu1235@126.com
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022-2376150
学院邮寄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300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