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南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要求开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复试基本要求
(一)参加复试考生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符合学校及学院复试分数要求。
(二)学院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报考专业安排复试。
(三)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权重为50%。
(四)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
(五)拟录取的考生除推荐免试生外均须参加本次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 复试方式
学院复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政治、英语、旅游学和管理学。
三、复试程序
(一)复试网上确认
考生复试网上确认时间: 3月24日14:00-3月26日14:00
网上确认网址:https://yzxt.nankai.edu.cn/intern/frontend/web/gs-grade-master-retest/index
调剂考生和因享受照顾政策或加分方能上线的考生不进行复试网上确认。
(二)复试考生抽签
学院将在3月22-25日期间,将抽签链接发送至考生报名的邮箱中,抽签号将决定考生的考场和顺序,请勿向他人透露。请考生注意查收邮件,若未收到邮件请与旅游与服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见“十二、联系方式”。
(三)考生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两个环节。
第一环节:请考生于2025年3月22-26日期间,将以下材料扫描为单个PDF电子版(不要用png截图保留),将所有文件放在一个压缩包内,文件名为“***(考生姓名)-南开大学2025年旅游管理硕士复试资格审查”,压缩包请发到指定邮箱:liuxinyu@nankai.edu.cn,压缩包内容包括:
1.《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签名和日期必须手写。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含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准考证: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4.个人简历,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简历以1-2页、PDF格式为最佳。
5.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扫描版(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前置学历成绩单如果遗失考生可到毕业院校教务处补开或从档案中复印)。
6.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未取得学位证书可以不上传)。
7.2025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往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备案表或认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注意不是《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不能用毕业证替代。
9.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0.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11.未取得毕业证(须2025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还需提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学生证(丢失学生证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第二环节:请于复试当天携带以下文件备查:
1.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前置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未取得毕业证的可以出示学生证原件)。
3.从教育部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原件。
4.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需携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5.《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名和日期必须手写。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四)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地点: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同砚路38号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
复试时间:2025年4月1日-3日,具体时间在所有考生抽签完毕后,于3月28日前通过考生报名时填报的电子邮箱发送给考生,请注意查收,若未收到复试时间安排的邮件,请及时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见“十二、联系方式”。
(五)复试交费
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每次90元/生。
缴费方式:复试当天微信扫码缴费。
(六)复试组成
复试主要形式为综合面试,考察政治、英语、管理学、旅游学几方面内容。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要加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
(一)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南开大学调剂专业的调剂成绩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2.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调入专业可接收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的专业范围内。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只接收在职定向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调剂考生在拟录取前务必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二)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调剂考生,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调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学院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
五、录取计算及说明
初试权重+复试权重=100% 。
学术型硕士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
专业硕士(MTA)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一)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二)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三)考生按录取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顺次录取。通过计算录取成绩正好处在录取名额边缘的录取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初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在学院内没有剩余计划可用于补充的情况下,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
六、复试结果公示
复试结束后,学院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7日。
七、学费、户籍、住宿、培养和住宿所在校区、档案及奖助、派遣等
(一)学费: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按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查询网址:南开大学研招网http://yzb.nankai.edu.cn/报考指南中的硕士一栏中的收费标准栏目。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二)户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户籍是否转入由考生自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接收户籍的转入。
(三)住宿: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四)培养和住宿所在校区:旅游与服务学院所在校区为南开大学津南校区。
(五)档案及奖助: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是否调入南开大学由考生自行决定,人事档案如果不调入南开大学,不影响录取,可能影响部分行业就业,并且将会影响享受部分奖助政策,具体请参考学校现行的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详见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硕士-奖助体系栏目(网址:http://yzb.nankai.edu.cn)。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接收档案的转入,国家拨款的各类奖助学金以相关规定为准,其他奖、助、酬金均参照当年相应的文件办法执行。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六)录取类别及就业:除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外,其他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按录取时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就业,天津市就业主管部门和学校不为定向学生办理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约定以外地区或单位的就业及派遣手续;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可以自主就业择业,与人事档案是否转入无关,但人事档案不在学校可能影响部分行业就业。
八、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具体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布的通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8.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者,不予录取。
9.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录取。
九、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
十、复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在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