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凡因未按照公告要求报名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1.本报名点仅受理下列考生报名:
(1)报考北京交通大学且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包括全国统考、单独考试、MBA联考)的考生;
(2)报考铁道科学研究院或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且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
(3)被我校接收为“推荐免试”的北京地区应届本科毕业生;
(4)报考北京交通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
(5)报考北京交通大学的MBA联考考生必须选择本报考点。
除以上考生外本报考点不接受其他考生报名。
2.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须通过本系统提供的网上支付平台,按规定数额交纳报名费。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京价(收)字【2000】94号,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京价(收)字【2002】072号文件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生的全国统考考生,初试收取报名费40元,考试费100元,共计140元(网上报名全部结束后,系统将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的考试科目门数进行核算,对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为3门的考生,返还25元到原网上支付的银行卡中);对在京报考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收取报名费40元;“单独考试”报考费与参加全国统考北京市考生所应缴纳的报考费相同,为140元; “MBA联考” 报考费参照MBA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为人民币200元。
9月18日至24日,应届毕业生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将不得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报考点现场不进行收费。
3.请考生牢记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凭此报名号到考点现场确认。
4.考生本人须在2008年11月10日-11月14日到我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网上报名的报名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 → 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 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5.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网上相关信息。(网址
http://gs.bjtu.edu.cn)
6.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代码:1104,北京交通大学代码:10004,铁道科学研究院代码:83801,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代码:86402。北京交通大学咨询电话:010—51688153。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0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