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剂的考生(调入、调出)均须待4月上旬教育部2005年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发布后进行; 2.我院需要调剂的专业如下: ① 工学类专业:制冷及低温工程及相关专业(热能、暖通等)发酵工程、食品科学及相关专业(生物、食品等) ② 管理类、经济类、法学类专业(参看我院招生简章) 3.调出考生的办理 ① 未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达到B类或C类要求的,考生可以联系相应地区 的招生单位; ② B类、C类地区招生单位同意接收的,需向我院发调档函(可传真); ③ 我院负责将调出考生的报考档案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接收单位。 4.调入的程序和要求: ① 为便于对比审查,请符合国家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下载或到我院研招办领取统一的《调剂录取申请表》(分数线公布后开通链接),逐项填写申请表; ② 不接收英语以外语种的考生; ③ 申请表寄、送我院研招办,由于工作量大不接受传真和电子邮件; ④ 准予参加复试的考生,我院将调剂函(调档函),传真至第一志愿单位,同时通知考生与第一志愿单位联系,考生要求第一志愿单位寄出档案; ⑤ 第一志愿单位(或考生)将报考档案寄至我院研招办。通信地址为: 邮 编:300134 地 址:天津商学院研招办 5.其他说明: ① 工学类专业招生均为国家计划研究生(公费)。 ② 管理类、经济类、法学类专业调剂生均为国家招生规模内自筹生,录取后需与我院签定协议,按协议收取部分自筹培养费(15000元)。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凭相关证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③ 各专业暂实行等额复试。 ④ 以报考档案寄到我院为准,请我院同意调剂的考生要求第一志愿单位尽快寄出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