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关心国家大事,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锐意改革进取,为我国的各项事业的繁荣发展和使我国总体上尽快达到小康生活水平而贡献力量和才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 .具有较全面、扎实的西班牙语语言技能和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掌握现代西班牙语的基本理论和国内外有关翻译理论和西班牙语语言与文化研究的最新学术动态;全面了解西语语言国家的社会文化和国情现状,具有西班牙语语言学、西班牙文学和拉美西语重要国家的文学、国际关系学等学科知识;能够运用较先进、科学的理论,从语言学、应用语言学、跨文化交际学和符号学的高度分析和探讨翻译理论和实践的问题进行语言与文化关系的研究。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的理论高度和实践意义并具有创新性。
3 .能够独立从事汉—西、西—汉的翻译和有关西班牙语语言、文化、西班牙文学和拉美西语重要国家的文学,以及汉西语言和文化比较的方面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能够胜任高等院校西班牙语专业所开设的有关语言、口笔译、阅读、西班牙概况和美洲西语国家概况、口语等课程;能够从事对外交流、对外经贸、新闻出版、高级翻译等方面的工作。
4 .较熟练地掌握第二外语,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和互联网进行研究和工作。
二.研究方向
1 .西班牙语翻译理论与实践
2 .西班牙语语言与文化
三.学习年限
二年半
四.培养方式
采用授课和研究指导、论文指导和教学实践等方式的培养。授课采取教师讲授、课堂讨论、课上发表、读书报告、小论文和课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一学期主要讲授专业基础课,进一步加强基础理论和知识的学习。在此基础上,第二学期开始加大研究方向有关课程的力度。第三学期主要为研究方向的课程。在对主要研究方向的研究指导和论文指导方面,重点放在培养相关文献阅读、信息的处理能力和科研能力上。在第二学期,可根据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兴趣选择研究方向和确定导师并由导师定向指导和培养。同时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拓展视野,了解学术动态,参与导师的科研立项,掌握研究方法。此外,参加教学实践活动。该项活动是指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的教学实践和科研实践。
五.课程设置
硕士研究生实行学分制。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所修课程的总学分数不得低于规定的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方可获得学位。(课程设置和学分配置参照各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表)
六.教学与社会实践
研究生在校期间,参加教学实践活动时间不得少于 36 学时。实践内容可以是教学实践,也可以是利用假期或教学时间结合教学和科研对某些课题所进行的调查和研究。
研究生应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七.成绩考核
1 .各门课程的考核形式由导师和任课教师自定,既可以采用开闭卷考试的形式,也可采用研究小论文、调查报告等形式,成绩为百分制。
2 .研究生必须通过规定课程的考核,达到及格成绩后方可获得学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取得规定学分,允许重修,但是必修课重修课程不得超过三门。经考核认定,不适宜继续深造者,由导师和教研室写出书面报告,经研究生部、主管校长批准,按退学处理。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的撰写是对研究生所学专业知识、具备的科研能力的具体检验。论文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论文要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现实和创新意义。研究生须在第二学期末提出选题报告,经研究生教研室批准后方可撰写。在规定的时间内,须按照学术论文的格式和要求写作,未达到规定的学分者无权提交论文选题报告。凡因病、因事未能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者,经导师同意,研究生部领导批准,才可以参加下一届研究生的论文答辩。
九.答辩和学位授予
通过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完成学位论文后,方可申请论文答辩。答辩前,须请两位同行专家评阅论文,其中 , 至少有一位外单位的专家,由上述专家写出评阅意见。评阅通过后,才可组织答辩。
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人组成,答辩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一般使用西班牙语答辩。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和院学位分会的意见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是否授予相应学位的决定。
十.组织管理
1 .在校研究生的政治学习、思想工作和组织管理工作由研究生部统一管理,专职和兼职政治辅导员和研究生党支部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2 .教学和科研工作在研究生部的领导下,在充分听取导师和任课教师的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安排。
3 .研究生外出查阅文献资料或参加与本专业有关学术会议,须经导师同意,并报所在研究室和研究生部核准。
4 .研究生在圆满完成学业的前提下,经导师报教研室和研究生部批准后,才可在校内外兼职或勤工俭学,但必须作到以学为主。此外,此类活动每周以不超过 6 小时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