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考研开始,对于作弊考生将会加大惩处力度。记者昨日从省考试院获悉,近日教育部首次明确,对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要取消其考试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处理。
据了解,原来关于考研作弊的惩处是:“对严重作弊的在校考生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而今年除保留这项规定外,还增加了“下年度不得报考”的规定,加大了对舞弊考生的惩处力度。
据了解,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还将对考点适度进行收缩和集中,考场尽快配备先进的技术设备,提高防范考场作弊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对制度不够健全、管理不够规范、打击和防范舞弊不够得力的考点要进行整顿,对问题比较严重的考点要坚决予以撤并。教育部门还规定,招生单位的自命题部分,主管部门应与命题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对于违反规定或因考试管理工作不力或失职导致失、泄密事件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另外,从明年起,将适度调减单独考试招生数量并调整招生专业结构。2009年除过去已全国统一命题的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和农学门类初试科目外,又增加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初试统一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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