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获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新增了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本市共新增11个专业硕士学位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准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今年南开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新增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天津财经大学新增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天津师范大学新增为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天津外国语学院新增为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天津医科大学新增为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新增为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天津财经大学新增为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这些院校有望从明年开始招生。截至目前,本市专业硕士学位点已达36个,涉及14种专业学位,覆盖本市16所高等院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