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消息(记者刘睿彻)大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后,考上研究生或公务员,放弃签约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记者昨日获悉,部分开明的用人单位已将此写进协议,允许毕业生“脚踩两只船”。
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大四学生龚臣,已与安徽美菱公司签约。昨日,他向记者介绍,他与企业签订的协议书特别规定了保留条款:如考上研究生或公务员,合同自动解除,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去其他企业,则要赔偿3000元违约金。
龚臣说,他并没有参加今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春节后各地公务员考试将陆续进行。有了这种保留协议,他可以以更加从容的心态选择职业。
该校交通学院学生李鑫(化名)在考研前就和大桥局签约。就业协议书同样允许他在读研、考公务员和签约单位中自由选择。目前,他正在等待考研结果。
记者昨日从华中科技大学(微博)、中南民族大学等高校了解到,在就业协议书中写明条款、允许毕生业同时做几种选择的用人单位屡见不鲜,但所占比例不大。
据了解,此种附加条款或补充条款很受大学生欢迎。有大学生表示,会对这类人性化的单位心存感恩,即使选择了读研,毕业后也会优先选择该单位。
华中科大学生工作处副处长黄坤华介绍,用人单位能够让大学生在读研、考公务员、择业中同时选择,一方面体现了用人单位的开明大度,另一方面也是客观情况所致。
据介绍,每年10月到来年春节前是用人单位招聘最集中的时期,而此阶段应届毕业生还未毕业,面临参加研究生及公务员考试等多项选择。用人单位采取一些人性化操作,在协议中允许多种选择,既能争取优秀人才,又能适当增加招人计划,避免人才流失的更大成本损失。
黄坤华说,用人单位与求职学生应相互理解。华中科大在指导学生就业时要求学生讲诚信,考研的学生在求职时要向用人单位讲明真实情况;如因读研放弃签约单位,要向签约单位说明并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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