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教育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当地高校国家计划内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由现行每生每年3630元提高到10000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博士研究生奖助制度的通知》,当地给在读博士生“加薪”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实现自治区所属院校博士生奖学金标准与部属院校一致。目前,全国只有为数不多省份的省属院校博士生奖学金标准与部属院校一致。
通知指出,各学校对博士研究生发放普通奖学金时,原则上可按上述标准向下浮动2000元,由学校集中掌握用于提高部分特殊专业研究生的普通奖学金标准,鼓励优秀学生或对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学生发放部分报酬等。
自治区财政、教育部门要求各有关学校进一步完善博士生奖助制度,通过实施勤工助学、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发放学生困难补助等多种资助方式,妥善解决博士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