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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学生士兵退役三年内考研加10分 |
北京市大学生士兵退役三年内考研加10分 |
责任编辑:kancl271093 作者:佚名 来源:转自网络 更新时间:2014-6-25 10:3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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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24日上午,在北京市2014年夏秋征兵工作动员大会上透露,2014年本市入伍义务兵补助比去年增万元。
今年,北京市为鼓励适龄青年和大学生入伍,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复学、经济补助和就业等。凡从本市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可保留学籍至其退出现役后两年内。退出现役后一般应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如确有必要转换专业,由所在学校确定。
在校大学生退役后,原本科学生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由原就读学校安排复学。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可自行在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参加全国成人高校专升本招生报名,经相应部门审核后免试录取,学习时间一般为两年半,持士兵退役证在户籍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成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在经济补助和代偿上,凡本市入伍的义务兵,其家属每年享受不低于2.5万元的优待金。国家对每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本科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0000元。
在校大学生正常退伍并复学的、高校毕业生选择自主就业的,由批准入伍的区(县)给予自主就业补助金4.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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