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目的
本考试是测试考生的经济法学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经济法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基本技能和综合分析经济法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的性质与范围
本考试是全日制经济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的专业课程考试。考试范围包括本大纲规定的经济法学领域的基本概念、规则、理论及其应用。
三、考试基本要求
1. 掌握经济法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
2. 能够运用经济法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务问题。
四、考试形式
本考试采取主观试题的方法,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五、考试内容
1.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概念、经济法调整对象、经济法体系、经济法地位、经济法原则。
2.市场主体法律制度:政府经济职能法、行业协会法、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
3.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房地产法、建筑法、银行业监管法、证券法、保险业监管法。
4.宏观调控法律制度:财政法、政府采购法、中央银行法、税法、价格法、对外贸易法、审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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