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法学院学术型硕士2022年复试办法
一、复试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考生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符合我校及学院复试分数要求。
2.复试全面考察学生素质,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是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
4.拟录取的考生除推荐免试生外均须参加本次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1.我院各专业复试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首选使用“学信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登陆入口为:https://bm.chsi.com.cn,考生需配备“双机位”,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手机”的模式。请各位考生务必在登录界面详细阅读《考生操作手册》和《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复试备选为飞书,请考生用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实名注册飞书,后续会有面试秘书老师添加各位考生并进行复试设备测试,请考生务必参加。本市考生以及在校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均采取网络复试方式。网络复试形式为面试问答,全程均需在视频连线之下进行,请务必保证网络畅通。
2.面试考核内容分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复试缴费
考生通过学信网复试系统网络缴费,标准为 90 元/人次。一志愿考生缴费时间为:3 月 21 日 15:00-3 月 23 日 15:00,方向调整面试缴费时间预计为 3 月 29日 13:00-16:00,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复试资格审查
我院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的“两识别”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考生需通过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签订《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时在复试系统中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且复试过程诚信,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为:3 月 21 日15:00-3 月 23 日15:00。
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的电子版,要求必须是pdf格式或jpg格式,不要用 png 截图格式。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 3 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3.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扫描版(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前置学历成绩单如果遗失可以请学生去毕业院校教务处补或从档案中复印)。
4.2022 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未取得毕业证(须 2022 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 9 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下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还需提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学生证(丢失学生证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6.往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注意不是《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不能用毕业证替代。
7.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五、录取成绩计算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确定为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六、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于 3月 28 日进行,方向调整复试预计于 3 月 30 日进行,具体另行通知。
七、公示
复试结束后,我院会及时进行复试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八、政治思想审查
拟录取的考生需要向其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反馈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
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档案与派遣
考生被拟录取后,人事档案是否调入南开大学由考生自行决定,人事档案如果不调入南开大学,不影响录取,但将会影响享受部分奖助政策,具体请参看《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南开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以上文件请到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硕士-奖助体系栏目查询,网址:http://yzb.nankai.edu.cn)。除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西部计划、国防生等特殊类别外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可以派遣,与人事档案是否转入无关。
十、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4.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6.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8.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9.提供虚假信息。
十一、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南开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复查
入学后 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十三、学费及奖学金助学金体系
(一)学费
所有录取类型的考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奖学金助学金体系
可参考我校现行的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详见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硕士-奖助体系栏目,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十四、复试监督信息
我院将严格按照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南开大学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若有任何异议,可联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十五、其他
请考生随时关注南开大学研招网及法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南开大学研招网网址:https://yzb.nankai.edu.cn/
法学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s://law.nankai.edu.cn/
联系电话:022-23507816;联系邮箱:lbt@nankai.edu.cn
联系人: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