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作为研究生招生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为积极稳妥做好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复试方式和内容
我院各专业复试统一采用现场面试方式,无笔试环节。
主要考核思政素质、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口语等,具体考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是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素养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英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三)综合素质
1.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3.人文素养;
4.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资格审核
我院要求的复试审核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必须是pdf格式,不能用png截图格式),以下各项材料需按顺序扫描到一个pdf文件内(2、3两项不需扫描,复试报到现场检查),在3月29日12:00前发送到邮箱nkhjjxb221@163.com:
1.《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请见本通知附件),签名和日期必须手写。
2.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4.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扫描版(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前置学历成绩单如果遗失考生可到毕业院校教务处补开或从档案中复印)。
5.2023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未取得毕业证(须2023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下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还需提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学生证(丢失学生证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7.往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注意不是《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不能用毕业证替代。
8.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学院将对以上材料进行验证,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三、录取成绩计算
我院各专业复试权重为30%,复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录取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初试权重)+复试成绩×30%(复试权重)(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通过计算录取成绩正好处在某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录取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初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
四、复试确认及报到
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考生复试网上确认时间:3月24日13:00至3月27日上午10:00,网址:https://yzxt.nankai.edu.cn/intern/frontend/web/gs-grade-master-retest/index
复试报到缴费时间、地点:
生态学07130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01环境科学、02环境工程、03环境管理与经济)2023年4月3日 9:00-9:20;环境工程(085701)2023年4月4日 9:00-9:20。
地点: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B203,李老师。
考生在复试报到现场需缴纳复试费,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每次90元/生。现场扫码缴费,不接受现金。
五、复试时间
2023年4月3日 9:30-16:00
生态学071300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01环境科学、02环境工程、03环境管理与经济)
2023年4月4日 9:30-16:00
环境工程(085701)
面试顺序在面试现场通知。
六、结果公示
复试结束后,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和考生是否拟录取,公示期十个工作日。
七、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4.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者;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者;
6.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
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者;
8.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者;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具体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布的通知为准,下同)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10.提供虚假信息者。
八、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南开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九、复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附则
本办法由我院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参照2023年教育部招生录取文件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考生须随时关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我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我院将不再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复试相关事宜,由于考生未能及时查看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我院网页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学院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38号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邮箱:022-85358121/xuzhun@nankai.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s://env.nankai.edu.cn/12945/list.htm
南开大学研招网网址:https://yzb.nankai.edu.cn/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23505940、2350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