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商学院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考研复试办法和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和南开大学相关指导要求,商学院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发挥复试综合考察的作用,选拔有培养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身心健康的考生。加强信息公开和招生服务,提高招生质量、维护公平公正。为全面做好商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基本要求
(一)参加复试考生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符合我校及学院复试分数要求。
(二)复试全面考察学生素质,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是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满分 100分;复试权重为 30%,初试权重为 70%;复试成绩低于 60分(不含 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四)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
(五)拟录取的考生除推荐免试生外均须参加本次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方式
商学院 2023年学术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线下复试的方式。
复试时间为 2023年4月1日。具体安排等待邮件通知。
复试地点为南开大学商学院。(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 221号,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察以下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我院将会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和录像。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与报考专业相关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不合格者(每门满分为 100分,有至少一门低于 60分为不合格,下同)不予录取。考核形式另行通知。对于在网上报名时仅获得本科结业证书,在复试前又获得了本科毕业证书者,复试时仍须加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交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 90元/人次。面试当天现场缴纳。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将会被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资格审查
以下资格审查材料需收取扫描件电子版。请将所有材料须按次序扫描制成一个 PDF文件,于 2023年 3月 28日 18点之前发送至: https://send2me.cn/kT7MUwW1/Q9SyZxWRHkxJAg
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名和日期必须手写。
2.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 3个月)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4.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pdf扫描版(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前置学历成绩单如果遗失考生可到毕业院校教务处补开或从档案中复印)。
5.2023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未取得毕业证(须 2023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 9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下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还需提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学生证(丢失学生证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7.往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注意不是《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不能用毕业证替代。
8.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10.CET-6成绩单或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
11.科研成果原件(如无,可不提供)。
12.《商学院 2023年学术硕士复试基本信息表》(下载后按要求填写,保存为 word格式,表格大小可调整,全部内容仅限 1页)。六、公示
复试结束后,商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公示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请及时关注商学院网站和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
七、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 60分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 60分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不予录取。
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者,不予录取。
8.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者,不予录取。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 9月初,具体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布的通知为准,下同)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10.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录取。
八、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南开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九、复查、复测
入学后三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十、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南开大学研招网(http://yzb.nankai.edu.cn/)、南开大学商学院官网(https://bs.nankai.edu.cn/)上发布的最新信息。南开大学商学院将不再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复试相关事宜,由于考生未能及时查看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本院网页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邮箱: 022-23508017/nkyjsbgs@nankai.edu.cn学院招生信息网址: https://bs.nankai.edu.cn/sbjy/lis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