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研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保证学院硕士研究生招考环节公平公正,促进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艺术 学院根据《天津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规定,制定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一、 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艺术学科发展特点,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推进设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坚持以人为本,对考生的专业综合能力做出客观、量化、系统的评价。并在复试组织过程中增强教师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为考生提供便利。
二、 复试形式
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安排,结合学院和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将全部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各组在复试之前,考务秘书与考生取得联系,通知复试相关事宜,并确定考生是否具备参加复试考试的条件。
三、 复试工作组织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全程监督领导。领导小组设组长一名,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一名,由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下设考务秘书技术保障组、复试教师组、后勤保障(含疫情防控)组、监督检查组。组内成员由学院各系主任骨干教师和负责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教学秘书共7人组成。
2.复试教师组,每组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负责实施具体复试考核工作。每个复试小组设组长一名,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并指定小组中一名教师负责考生外语能力考核,一名思政教育工作者负责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理想信念的考核,每组配备1-2名秘书。
3.复试中将严格清场制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资料、手机等电子产品都禁止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复试过程将会全程录音、录像,保存资料备查。
4.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在复试前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阅《天津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熟悉复试流程,学院不针对考生组织培训。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和思政考核未通过的考生视为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四、 复试时间安排
本次研究生复试共计1天时间,3月28日上午8:00-9:00进行现场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并抽取笔试座位号和面试次序号。3月28日上午9:30-11:30进行研究生复试笔试环节,3月28日下午1:00进行研究生复试面试环节。复试笔试时由考生按抽取的座位号就座参加笔试,复试面试时由考生自主抽取需作答的试题编号,并按题目内容完成答题和其他环节。
一志愿复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时间计算自考生进入正式考试状态后开始计时,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
五、 复试内容及方式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着正装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含专业技能、理论综合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五部分内容。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部分占80分,外语能力占2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笔试考核要求
①设计素描和彩色快速表现各1张。2幅作品主题一致,内容不同。
②考试根据创作需要自行选择画材,铅笔、钢笔、马克笔、彩色铅笔、水彩均可。
③撰写一段200字以上创作设计说明。
④除去规定区域填写的考生信息之外,不允许出现任何考生信息,否则将以废卷处理。
2.面试考核要求:
①大学阶段学习专业技能的掌握情况;
②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
③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⑤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⑥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志愿服务等)情况或实际工作中的表现;
⑦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
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3.外语听说能力重点测试考生是否基本掌握外语工具,是否具备基本听说能力。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专职思政教育工作者在面试环节进行考核,从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法制观念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当场给出是否合格的评价。
4.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200分)=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80分)+外语听说能力成绩(20分)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2*3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结束后各专业复试小组第一时间将成绩反馈给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并核对无误后提交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
六、 复试纪律及要求
1.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 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
2.命题教师不能在师生中公开或变相公开自己是命题人员,不得参加任何有关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补习、辅导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
3.参与复试的教师应在复试前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交由秘书统一保管。复试过程中,不得接听手机或做与复试无关的事情。如遇特殊情况,需请示复试小组组长决定是否需要暂停复试,复试过程复试组成员应全程在场。
4.复试小组成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申请调剂本学院研究生的导师和工作人员、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5.复试组成员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杜绝泄漏任何与复试相关的保密信息。
6.参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所有人员务必廉洁自律,不准借工作之便进行权钱交易,不准收受或变相收受钱财、礼品或有价证券等,不准随意参加相关利益方组织的各类宴请及娱乐活动等,不得参与各类考研培训、辅导相关活动。
六、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必须严格遵循学校防疫相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好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1.复试期间,学院配合学校防疫部门做好人员、物资、场地、检测等防控条件准备工作,并进行提前培训、演练,确保每个细节、每个关键步骤落实到位。
2.联系学校后勤部门,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体温计等防疫物资的储备,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复试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
3.做好应急预案,对于复试阶段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的症状,立即报告学校相关负责人,及时按规定就医,安排后备老师完成剩余工作。
七、应急预案
1.试卷遗失、试卷被窃、试卷损毁、试卷运送途中发生意外等可能造成试题信息失泄密的事件。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泄密,尽可能控制和减小扩散范围。保护现场,确定试题是否扩散以及扩散范围;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同级保密工作部门和公安部门;采取必要措施,控制知悉范围,切断信息外泄途径,监控信息传递渠道;评估后果,决定该次复试是否如期进行。针对可能出现的试题呈现操作失误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所呈现试题作废,启用备用卷,考生重新抽题。
2.严重妨害复试正常进行、危害复试公平公正的事件,如扰乱复试秩序、有组织作弊、考生互相转告面试内容、替考等。第一时间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事态恶化,将可能出现的事件及时化解;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严厉处理各类作弊事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作弊行为,维护复试正常秩序,按有关规定查处参与作弊的应试人员;对确需中止相关复试场次的,应当报经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事态严重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请求指示;请求公安、电信部门协助查处工作,切断串通作弊渠道。
3.发现疑似替考的,按原计划继续考试,确保有效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务秘书第一时间向学院复试应急管理小组汇报,同时从多角度采集保留证据;学院复试应急管理小组收到报告后立即查阅考生详细信息,要求复试小组在最后十分钟通过对考生进行追问检查等取证措施做出判断,并把结果向学校复试应急管理小组汇报。由学校复试应急管理小组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提出违纪处置意见,报校领导同意后处置,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复试现场严禁考生录像、录音、录屏,如若发现,要求考生立即停止违纪行为,保留相关证据,并填写考生违纪处理单,做违纪处理。
5.复试人员出现身体不适症状。以人为本,把保障复试人员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意外事件造成的危害。立即拨打校医院电话,及时到校医院排查、治疗,同时报告学院复试应急管理小组,做好后续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维持考试正常秩序。学院也要配足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人员,做好复试小组成员的个人防护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复试前或复试过程中突发疾病的,安排专人护送患病人员按规定就医外,要立即将复试小组成员补齐,不能影响复试进程。
应急联络电话:黄老师 88186332 186309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