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陈省身数学研究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基本原则
1.参加复试考生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符合我校和我所复试分数要求。
2.复试全面考察学生素质,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是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的考生除推荐免试生外均须参加本次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复试组织和管理
我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保障复试工作顺利开展。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我单位复试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综合能力、英语水平等。
四、资格审核和交费
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每次90元/生。
收取时间地点同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复试考生按照“提交材料清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电子pdf版和纸质版材料。我所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资格。
(一)纸质版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或审验(请按照“提交材料清单”顺序装订)。
提交时间:2024年4月2日(周二)上午8:10
地点:南开大学陈省身数学研究所(八里台校区省身楼)216教室
(二)电子版提交方式:请于2024年3月29日(周五)12:00前将pdf格式电子版材料(不能用png截图格式)发送到邮箱gracefeng@nankai.edu.cn 。
请按照“提交材料清单”顺序将1-5项内容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报考专业-姓名(1)”,如“数学-王某某(1)”;将6-7项内容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报考专业-姓名(2)”,如“数学-王某某(2)”。请注意扫描版文字内容须清晰。
(三)提交材料清单: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现场退回本人)。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未取得毕业证(须2024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4)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
5.其他材料
(1)《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须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和日期)。
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请下载后打印)
(2)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6.大学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成绩单如果遗失,考生可到毕业院校教务处补开或从档案中复印。)
7.(可选项)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专利证明等。如提供该项内容,请在首页列出目录。
五、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2024年4月2日(周二)上午8:30
复试地点:南开大学陈省身数学研究所(八里台校区省身楼)208会议室。
复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以备查验。
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期间考生入校情况,复试考生可凭准考证+复试名单截图或身份证+复试名单截图进入校园完成复试。
六、录取成绩计算及录取规则
录取成绩计算及录取规则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占录取成绩的30%;
2.录取成绩计算公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小数点两位);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3. 复试结束后,我单位将及时对复试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
4. 学费、户籍、住宿、培养和住宿所在校区,档案及奖助、派遣等详见《南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七、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学校或相关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具体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布的通知为准)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8.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者,不予录取。
9.学历校验未通过,且未按时提交相关认证报告者,不予录取。
10.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录取。
八、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我所招生咨询电话、邮箱:022-23501879,邮箱:gracefeng@nankai.edu.cn
南开大学研招网网址:https://yzb.nankai.edu.cn/
我所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cim.nank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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